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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安和樂利的國家─-發展農業是根本工程 刊載者:吳明敏委員 刊載日期:2006/07/12

建立安和樂利的國家──發展農業是根本工程

文╱吳明敏(立法委員)

經續會主辦單位提出:「2015年國民所得3萬美元,擠進先進國家之林的目標。」此願景下之具體內涵應當包含什麼?

本人以為至少應包含「建立一個安全、健康、富人文涵養,子孫可以安身立命的國家」,要達成這樣的願景必須服務業、製造業及農業同步推動方有可能。要知,農為邦本,若農業缺位,人文、休閒、環境與社會關懷等將逐次退場,根基必然不穩固。

農為邦本,不可輕忽

以農業對GDP產值1.8%詮釋農業的重要性,是不正確的思維,1.8%僅是指產地的產值。食衣住行育樂中『食』的比例為何?可想而知必不低;2005年的恩格爾係數(Engel’s coefficient)仍有25%。農業資材、農產品分級、加工、物流、進出口貿易……等二、三級產業都被劃為服務業與製造業。進者,農業對CO2減量、能源節約、生態維繫、休閒景觀、水資源截留等是難以市場量化的價值,對糧食安全和社會安定的貢獻更是不可輕忽。

更甚者,農村等被「邊陲化」的社群往往會製造出自暴自棄的下一代,忽略農業,農村將是「低素質人口」的產地,會拖垮國家發展的腳步。

想像2015年或不久的未來,台灣邁入已開發國家的同時,農家收入亦不差、農村景觀自然和諧;與城市間交通便利,高所得者嚮往赴農村休閒,甚或定居,並在其間教養子女,農村景象溫馨和樂。

然而,長期以來農村景觀雜亂,農家光靠農業不足以餬口,非農業收入來源的製造業甚或服務業不斷出走對岸,留在農村的老農認命知份,孤單地守著薄田。農村青年將婚姻寄望於東南亞等窮國,將愛情建立在金錢之上;農村的下一代該何去何從?

這番未來與現狀的比較的確是對比強烈,重要的是如何找到造成改變的動力。本人以為以下七點是燃眉要務:

一、改革農民團體刻不容緩

全球化之下,首要之先必須「去地方派系化」,具體項目包含取消農漁會代表,直選理監事,產生理事長,廢除總幹事的考評,人選由理事長提名並提經理事會同意後聘任。

農業合作社(場)之運作應符合其宗旨之「合作原則」,農產品批發市場朝向綜合型物流配送中心轉型,誘導經營主體公有民營或民營化等。

水資源是公共財,農田水利會宜改由中央或地方主管機關轄屬,或成立國營的農業用水公司或行政法人。

二、積極推動農業赴國外發展

積極推動赴東南亞和中南美洲等友邦國家農業發展,含外籍新娘及其夫婿返鄉創業計畫。

考量環境汙染等成本、資源取得、市場開拓、以及FTA等國際貿易條件,選擇適當產業,建構誘因,除將有助於產業結構調整及轉型升級和符合自由化環境之外,更具社會人口政策及外交拓展的正面意義。

三、提升農業勞動生產力

合宜調整農業高等教育的課程設計和教學內容,檢討個別科系的招生員額、師生比例。農業高等教育評鑑不應只侷限SCI、SSCI等學術研究評比,更要誘導投入教學和農業推廣。教育部「五年五百億」計畫的合宜性受到各方關切,也應審慎檢討。

擴增農業替代役的適用範圍與名額,並修訂勞動基準法,推動農業和相關大專院校的定期契約,提升學以致用的比例和因應季節性勞力的不足。

四、關懷老年農民和農村婦女權益

鼓勵民間資源投入長期照顧體系,合理支持對老年農漁民等弱勢社群照顧的平民化收費。軍公教人員的子女享有教育補助,是否農漁民子女的教育也應補助。

除老農年金之外,提供離農年金,確保老年農民的基本生活尊嚴和鼓勵老年農民離農也是值得思考的作為;提供老年農民和農村婦女協助環境維護等社區關懷的在地工作機會,減少外勞聘雇。

五、推動休閒農業佈局優質環境

提供完善的農村文化等生活機能、兼顧國內外客群,鼓勵休閒民宿的長宿者參與外語教學和環境改善等社區關懷工作。休閒農業與能源作物之推廣息息有關,發展生質能源和結合太陽能等方法,除了生態環境改善之外,也可有助於逐次推動能源自給自足的農村社區聚落。

誘導優質教育和醫療資源下鄉,增加農村公共投資比例和加速E化施政,縮短城鄉差距。治水預算等在內的農村建設相關經費,應儘量統籌運用,以提升效率。而300-500公尺的環山保育帶較易受到破壞,較之1,500公尺以上的綠色廊道計畫迫切,應列施政優先。

六、有效推動農產品國際行銷

台灣是國際市場的一環,不可忽視。進口和國產農產品應有效區隔。農產品國際行銷的獎勵或輔導,不必侷限農漁民或農漁民團體,鼓勵非農業資源進場,協助農漁村經濟發展。

品質認證是國際行銷的重點,CNS(Chinese National Standard)和CAS (Chinese Agricultural Standard)在國際市場很少被採用。將CNS和CAS改為TNS和TAS。「台灣」之「品牌形象」的背後是文化內涵,甚至包括政治體制傳達出的信任感,台灣品牌應與中國分隔清楚,免於混淆不清。

推動製造業和服務業高所得群購買優質國產農產品的制度設計。積極查緝走私,有效取締不在指定場所屠宰等違法行為。

七、積極管理兩岸農業交流與貿易

中國對台農業交流和貿易的策略「以農圍政」:拉攏農業意見領袖、利誘台商與吸收農技專才、增加台灣對中國的依存度,而終極目標則為「以農促統」,乃司馬昭之心。兩岸農業交流的結果是資源被中國大量「吸盡」。至2005年底為止,農企業西進中國至少新台幣1,500億元,產製銷科技也幾乎流失殆盡。

2005年台灣對中國的農產品貿易逆差新台幣67億元,水果及其製品逆差新台幣10億元。此一數據,不包括由第三地出具產地證明或走私回銷台灣的部份。中國的農產品更是在日本等國際市場對我掠奪,以致台灣農產品貿易逆差持續擴大和農村經濟蕭條。

結語

台灣經濟的永續發展,農業是重要的區塊,文化、生態、社區關懷都跟農業緊密相關。台灣要邁向先進國家,不可放棄農業。

台灣不能置外於全球化的潮流,當然也必須正視中國的資源和市場,推動直航或三通之前,中國產農產品的產地必須清楚標示;以台灣地名品牌的冒用與註冊必須取消;不安全產品流入台灣流向世界必須抑止;台灣的農業科技必須確保;台灣的農業必須轉型升級;談判必須對等,國家主權以及國家安全更須確保。這些前提不成立,貿然推動直航或三通,將會是台灣的災難,3萬美元的目標會是海市蜃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