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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漁港法、商港法修正 開放全國漁、商港垂釣協調會 刊載者:丁守中委員 刊載日期:2008/11/04

時間:九十七年十一月四日(星期二)上午十時

會議地點:立法院群賢樓第101會議室

主辦單位:丁守中國會辦公室

主持人:立法委員丁守中

出席單位:

交通部 何煖軒 次長

基隆港務局 蕭丁訓 局長、鄧世昌 港務長

台中港務局 王俊友 局長、王克勤 港務長

高雄港務局 謝明輝 局長、蔡丁義 港務長

花蓮港務局 黎瑞德 局長、沈勇男 港務長

行政院農委會漁業署 沙志一 署長

行政院海巡署 王崇儀 副署長

海巡署海岸巡防總局 賀湘臺 總局長

各地方政府業管單位

台灣釣權會 游清江 理事長、梁時康 副理事長、程萬里 秘書長

磯探聯盟釣魚協會 湯忠正 理事長

釣魚人雜誌社 王寵裕 社長

台北縣釣魚人協會 陳正勇 會長

台灣休閒漁業發展協會 左承偉 副秘書長

台灣釣權會北部地區分會 李宗治 會長、陳正勇 前會長

台灣釣權會新竹地區分會 彭榮森 會長、陳麗娜 副會長

台灣釣權會花蓮地區分會 劉平忠 會長

台灣釣權會台中地區分會 何建鑫 會長、林鴻印 顧問、李柏森 顧問

台灣釣權會高雄地區分會 林志鴻 會長、謝慶漳 副會長、楊景全 副會長、洪芳騏 監事

全國各界釣魚團體代表

內容摘要:

商港法、漁港法分別於95年1月27日及94年2月5日修正施行,然而直至目前為止,主管我國商、漁港的主管機關,港務局、漁業署、各地方政府,並未就各漁、商港積極規劃「開放釣魚區」,不僅漠視廣大釣友權益,更有違法之嫌!

在修法前,海巡署不准民眾在港口釣魚,在朝野立委共同協商取得共識完成修法後,海巡署仍然不准民眾在港口釣魚,美其名為柔性勸導,其實還是驅離民眾,不讓民眾在港口釣魚。

全國各類型釣魚民眾多達100萬人,然而每年均有釣魚民眾冒險不慎落海身亡者,相關單位則因噎廢食以安全為由實施禁止垂釣引發極度民怨。現在全球經濟風暴,國內民生經濟也受到波及,人民可以從事的休閒活動非常有限,釣魚是最受人民歡迎的活動之一,然而政府相關單位並沒有積極地為廣大釣客提供安全舒適的釣魚場所,只是一昧地禁止、驅離、罰款,不僅漠視廣大釣友權益,更有違法之嫌!

台灣釣權會等釣友團體於97年10月29日發動遊行請願活動,要求政府應依商港法及漁港法修正修文,確實開放商港及漁港,供釣友垂釣。丁守中前往聲援並接受釣友陳情。釣友團體並揚言,若政府相關單位不能重視釣友權益,開放商港及漁港讓釣友有安全的釣魚環境,不排除發動更大規模的抗爭行動!

丁守中為回應釣友的訴求,特邀集交通部、港務局、漁業署、海巡署等單位,在立法院和釣友團體代表共同召開協調會,務使廣大的釣魚民眾能有舒適、安全的釣魚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