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野立委提案修貿易法 成立台灣館 協助台商參展
刊載者:丁守中委員
刊載日期:2009/04/21
2009-04-21╱工商時報╱第A4版╱綜合要聞╱崔慈悌
國內企業赴海外參展多為單打獨鬥,朝野立委昨(20)日聯手提案修正貿易法,明定發展貿易主管機關應成立台灣館,主動協助台灣在地廠商參加世界各國貿易展覽事宜。提案的民進黨立委王幸男認為,該案完成三讀後,對「MIT」形象的推展、廠商參展群聚效應會有莫大助益。
立院經委會昨天審查行政院版貿易法修正案,王幸男、潘孟安、丁守中等朝野立委在會中提出第20條增訂第2項修正動議,要求「主管機關為拓展台灣製造重要產品,應於其他國家主要貿易展覽場、館,設置台灣產品館(區),以協助拓展貿易」。
由於該案獲朝野立委支持,王幸男表示,待草案完成三讀後,主管機關即有法定義務編列經費、並聘用相關人員成立台灣館(區),協助台灣本地廠商參加世界各國舉辦的貿易展,拓展台灣製造商品銷售全世界。
他說,以往台灣廠商自行參展時,必須耗費相當人力、物力與時間,處理行政事項、場地設置、尋找翻譯等事務,未來可省下這些人力和時間,得以全力專心產品開發、行銷等事宜。
王幸男等人表示,過去台灣中小企業主「一個皮箱走遍地球各角落」,打下台灣產品行銷全世界基礎的努力,固然值得欽佩,但近來成效逐漸減弱。較諸世界其他國家以政府的力量,成立國家名義的展覽場地,協助該國廠商參加各種貿易展覽,台灣政府主管部門的反應淪於被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