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BL開放陸球員 體委會陸委會允協調
刊載者:丁守中委員
刊載日期:2010/02/05
2010-02-04╱中央社╱國內國會╱中央社記者蘇龍麒、劉美妤
中國國民黨籍立委丁守中等人推動中國大陸籃球員專案申請來台打超級籃球聯賽(SBL),但因涉及工作權與賦稅等問題必須修法,體委會、陸委會官員允諾進行跨部會協調。
丁守中、張顯耀上午在立法院召開「拓展兩岸籃球體育交流」協調會。
丁守中說,總統馬英九上任後,兩岸經濟文化交流頻繁,但體育交流仍呈現單向發展,台灣籃球員在中華民國籃球協會放行下,已經可以到中國大陸打球,中國大陸球員卻因法規限制,沒有辦法來台打SBL。
中華民國籃球協會理事長王人達表示,過去中國大陸籃球隊來台比賽,都是以專案申請核准才可以來台;張顯耀說,籃球員也應該比照科技專業人士,能夠以專業人士身分專案申請來台打SBL。
行政院體育委員會副主委曾參寶表示,兩岸體育活動是純粹交流、還是工作,有很大的不同,如果僅是交流活動,現行法令下就可以進行;但如果是工作,則可能有賦稅以及排擠國內球員工作權的問題,必須設立控管機制來小心安排。
曾參寶說,體委會對於「體育專業造詣者」,是指持有證照或是現為裁判、教練者,申請來台也只可以從事參觀、訪問、打國際賽等非營利活動,為期2月至4月不等。
移民署副署長許春安也認為,開放中國大陸籃球員來台打SBL,到底是排擠洋將或是本土球員的工作權,在開放前應做審慎評估。
丁守中表示,將請籃協就各球團需求及是否排擠本土球員工作權提出報告,報告後1個月內,由體委會提出相關修法的草案,2個月內由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召集跨部會協調,也獲得相關單位允諾。
另外,丁守中與張顯耀說,立法院新一會期將會以推動中國大陸籃球員來台參加SBL為質詢重點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