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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交法修法反肥貓,財委會通過 上市櫃強制設薪酬委員會 刊載者:丁守中委員 刊載日期:2010/05/21

2010-05-21╱工商時報╱第A2版╱財經要聞╱記者薛翔之

打肥貓,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昨(20)日初審通過證交法修法,強制規範上市櫃公司設置薪酬委員會,該委員會應依董監事及經理人對公司貢獻,訂定合理的薪資、股票選擇權,及其他具有實質獎勵的措施。

此舉將對連2年出現虧損,但經理人報酬增加的98家「肥貓」企業,產生衝擊。

金管會也將在法規通過後3個月內,訂定薪酬委員會的成員資格,和所行使的職權的子法;由於目前規範的審計委員會必須由獨立董事所組成,且公開發行的銀保證和資本額達500億元的上市櫃公司,才需強制設置,若比照審計委員會作法,薪酬委員會在執行上恐有困難。

對此,金管會主委陳裕璋表示,不會限制一定得有獨董,另外,也會根據公司資本和經營屬性訂定。

這次修正的條文,金管會先前並不支持,主要是考量政府不應該限制到個別上市櫃公司,發放的薪資,增加企業太多負擔,且根據證期局資料,因投保中心督促或出席股東會,近年薪酬制度趨向合理化的上市櫃公司有20家,顯示已有成效。

不過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最後討論通過,並授權金管會規範。

立委丁守中指出,根據證交所公布最新數據,連續2年呈現虧損、但董監酬勞總額或平均單一董監酬勞,卻反向增加的公司,上市公司有41家,上櫃公司有57家,當中不乏具有指標性的大型公司,且以電子、紡織、金融佔最多。

另外,對於有上市櫃公司為了彌補虧損,竟然大幅減資高達97%,資本額僅存3%;證交所董事長薛琦直言,「等於破產!」

陳裕璋也表示,會對異常減資進行了解,但他也指出,減資是公司經營考量,若資本不需用這麼多,即可減資,另一方面,公司若有虧損,股票就無法達到面額,不減資若要辦理增資會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