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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日逢周休 後年有望補休 立委要求內政部研議 藉此促進民間消費 明年總放假日數達115天 刊載者:丁守中委員 刊載日期:2010/12/15

2010-12-14╱經濟日報╱第A4版╱焦點╱記者蘇秀慧╱台北報導

紀念日及節日逢周休二日應要補假的呼聲四起,昨(13)日多名立委表示,台灣勞工平均工時全球名列前矛,應改善此情況,且小型連續假日可促進民間消費,要求內政部研議此案可行性。如果立法院三讀通過,最快民國101年實施。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昨(13)日審議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草案,立委吳育昇表示,紀念日及節日逢例假日不補假,剝奪人民休假的權利,政府與企業不應占人民便宜,小型連續假可活絡經濟,不會增加企業成本。

立委呂學樟指出,台灣勞工的平均工時全球一直名列前茅,2004年瑞士洛桑管理學院世界競爭力報告,台灣勞工的平均全年工時達2,282小時,比日、美、澳洲多了482小時,長期對國人健康相當不利,日本、中國都有黃金周可讓勞工休息,還可藉此促進勞工消費。

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草案共有政院與立委提出的四個版本,包括立委吳育昇主張除夕、春期逢例假日應補假,丁守中的版本還加上民俗節日逢例假日也應補假,包括清明、端午及中秋節。

內政部次長林慈玲表示,行政院版規定全年放假的紀念日及節日為11天,連同周休二日,明年全年總放假日數為115日。

除了除夕及春節放假日外,其餘放假的紀念日及節日逢例假日不補假。

林慈玲說,為避免拉大公務員與勞工全年總放假日數差距,政院版規定除了除夕及春節放假日外,其餘放假的紀念日及節日逢例假日不補假,未來20年每年平均實際放假天數為113.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