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馬:校外違法宿舍嚴格查核 刊載者:丁守中委員 刊載日期:2011/03/05

2011-03-05╱台灣時報╱第6版╱綜合╱孫麗菁

花蓮東華大學一處學生租賃房舍昨天發生火警,疑似因通道受阻,造成一名學生死亡。國民黨立委丁守中昨天在立法院施政總質詢時,希望政府獎勵民間蓋學生宿舍。行政院長吳敦義說,未來會提供更多合法、健全的宿舍給學生居住,他也將積極要求地方針對大學周邊違章、違法的學生宿房舍,進行安全查核。

吳敦義指出,目前約三十萬名學生在外租屋,這幾個學年度都分別給予補助,未來包括提供租給學生的房屋,數量應該大幅增加,而社會住宅中以租賃為目標的房屋,數量上也會增加提供,並補助大學院校提供更多供學生居住合法、健全的宿舍,會請教育部再加大力度。

教育部長吳清基說明,過去二年總計補助八所公立學校興建學生宿舍,包括東華大學在內;私立大學部分,最近三年也補助六十二所。

丁守中問是否獎勵民間興建學生宿舍,吳清基說,會朝這方向努力。

吳敦義表示,教育部一定會加大力度,提供更多合法、健全的宿舍,減少像東華大學這次令人痛心、不幸的事件發生。

丁守中要求吳敦義通令各縣市全面針對學校周邊違章、違法宿舍進行安全查核,吳敦義說,這些事地方政府和中央都在做,將更積極要求,他並援引國外例子,指公民投票權年齡多為十八歲,但台灣卻訂在二十歲,建議政府修法或聲請大法官會議解釋。

吳敦義說,這是法律規定,但國人有共識就可推動修法,但若是憲法規定,就涉及修憲,因為憲法規定年滿二十歲,得依法有選舉權。

他表示,行政院認為目前是依照憲法,無釋憲必要,但若其他人提出,會尊重大法官解釋。不過,他支持合理的降低年齡。

內政部長江宜樺則說,憲法規定很明確,所以會涉及修憲,可以先行討論,內政部也會積極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