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一廠已申請延役 經長:核廠目前沒除役打算
刊載者:丁守中委員
刊載日期:2011/03/18
2011-03-18╱中國時報╱第A4版╱東日本大地震 核電爭議╱陳宥臻、秦蕙媛
日本強震,震倒不少民眾對核電廠信心。原能會主委蔡春鴻昨天表示,「若無立即安全顧慮,就不會要求運轉中的電廠停止運轉或除役。」興建中的核四電廠目前最重要管制點是「核准燃料裝填許可」,必須全數符合原能會與台電訂定的十八大項、六十六小項管制項目,原能會才會核准,發給執照。
馬英九總統周三視察核一廠時,當地里長表達希望核一廠在民國一○七年十月屆齡後,能夠順利除役,反核團體昨天也轉戰行政院表達反核決心與抗議。
蔡春鴻表示,「若無立即安全顧慮」,原能會不會要求一個在運轉中的電廠停止運轉或除役。有關核四廠興建過程的「中期安全分析報告」,必須經過原能會長達一年八個月的審查期,「只考慮人民安全,不考慮工期延長與否。」
經濟部長施顏祥昨日在立法院答詢表示,核能發電占台灣總發電量約二○%,其他是水力、火力、風力發電。除了興建中的核四廠,核一廠最快民國一○七年除役,核二和核三廠分別在一一二、一一四年除役。
為延長核電廠使用期限,核一廠已送交原能會審查,檢視核電廠老化管理的程度,以及評估提高核一廠功率的可能,以增加發電量。
台電董事長陳貴明形容說:「核一廠就像人一樣,要讓他先長胖,到了應該退休的年紀再退休」。若核一廠不延役或核四廠停建,對工業和供電量影響很大。
國民黨立委丁守中質詢,台灣成為非核家園的過渡期還有多久?施顏祥說,若要達到非核家園,台灣的供電將會吃緊,目前核電廠沒有除役的打算。台灣是靠能源進口國家,核能電廠在能源配比占有一定比率,台灣要確保能源穩定供應,核四興建完工有其必要。經濟部已提出核一延役申請,也支持原能會以最嚴格標準審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