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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車事故納鑑定 交部願修法 刊載者:丁守中委員 刊載日期:2011/03/21

2011-03-21╱聯合報╱第A7版╱話題╱記者楊湘鈞、蔡惠萍∕台北報導

民眾若爭執車禍肇事責任,多會申請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但若是自行車互撞或撞行人,現行法規卻不准鑑定。國民黨立委丁守中認為對自行車不夠友善,提案要求交通部三個月內將自行車事故納入鑑定範圍。

交通部路政司長陳彥伯表示,以往行車事故鑑定僅限汽機車,但近幾年自行車愈來愈受重視,交通部「會朝這個方向去修法」;交通部近期將會與警察單位及各地方政府等會商,只要相關單位認為可行、執行上沒有困難,三個月內應可完成修法。

「沒想到兩車輕輕一撞,自行車騎士即受重傷!」丁守中日前目睹一起自行車車禍,讓他感觸很深。查詢資料發現,與自行車相關的車禍,光台北市,去年平均每月就有五十餘起。

丁守中表示,去年底修正的「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及覆議作業辦法」,鑑定委員會並不受理「慢車與慢車,慢車與行人」事故鑑定案件;就算是自行車互撞或撞到行人致死,若民眾對警方調查有疑議,仍無法請鑑定委員會釐清肇事責任歸屬。

丁守中表示,二○○九年底自行車人口已超過一千萬人,但行車環境仍不夠友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