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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野提案18歲可投票 藍委擬釋憲 刊載者:丁守中委員 刊載日期:2011/07/04

2011-07-04╱台灣時報╱第4版╱焦點╱孫麗菁

〔記者孫麗菁台北報導〕朝野立委第七會期分別提案修法、修憲,希望將投票年齡降為十八歲,執政黨立委甚至打算進一步提出釋憲案,在野黨立委則將結合年輕參選人成立連線,推動相關議題。

民進黨立委高志鵬第七會期完成修憲案的連署,將投票年齡降為十八歲,並交付立法院修憲委員會,但在院會一讀時遭到國民黨立委否決,修憲案被退回。高志鵬表示,下會期開議後將再次推動十八歲有選舉權的修憲案,如果再遭國民黨反對,將大動作凸顯國民黨說一套做一套;另外,為了力促此一目標實現,將結合民進黨年輕參選人,成立「新世代正義連線」,推動包括十八歲選舉權、反核、環保永續、財政紀律等議題。

至於國民黨立委丁守中在立法院上會期提出選舉罷免法修正草案,希望十八歲即擁有選舉權。他說,修憲門檻極高,工程浩大,透過修法是比較可行的方式,新任大法官也贊成提出修法;但有人認為修法降低投票年齡違憲,因此他目前正草擬釋憲案,預計這個暑假就會完成。

丁守中說修法降低投票年齡不是為了這次選舉,因此他的釋憲案不急著馬上提出,他預計八月以後再提出,來不及在下次選舉中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