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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0325第一夫人辦公室雙提案新聞稿 刊載者:江連福委員 刊載日期:2008/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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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年03月25日

第一夫人辦公室雙提案新聞稿

立委江連福將連署關於『第一夫人辦公室』的法律修正案與臨時提案。江連福說關於第一夫人事務,在法律提案方面:他擬具中華民國總統府組織法第六條修正草案,予以增訂「機要室掌理總統、副總統、總統配偶機要事項」,藉以讓第一夫人與官邸事務法制化,將第一夫人的政治角色、公共形象等清楚呈現。

另外,江連福也提出臨時提案,建議比照美國設立「第一夫人辦公室」(Officeof The First Lady),下設若干職員,協助第一夫人從事社會公益事務,將第一夫人的公私領域事務處理原則予以法制化。

江連福說第一夫人(總統配偶)職責並無受到明文規範,多隨政治氣氛、總統和群眾的接受度,而給人民不同程度的感受。目前,總統夫人相關機要事務,已慢慢由總統府機要室兼任代為處理,但受限於組織法規定,一直無法踏出修法第一步。

江連福表示在台灣,總統雖配有官邸,但並無人員編制,相關人員必須占總統府職缺。以美國為例:美國白宮為住家和辦公室一起,也是整個聯盟行政機構的中樞,負責處理總統相關的日常事務,與國會和其他行政機構及社會組織進行聯繫,所以總統與第一家庭的公私領域都有明確規範,其他諸如英首相夫人亦設有辦公室。

江連福分析從六○年代開始,美國的第一夫人,在白宮東廂都有自己的辦公室。除了配合總統的行程外,第一夫人也有自己的行事曆,可以自己召開記者會、接受媒體訪問,新聞秘書對外發言。第一夫人辦公室雇用的人大多來自公共部門或那些致力於為少數族群和貧困民眾改善經濟、政治和社會地位的機構。

江連福認為目前我國的制度在總統制和雙首長制間游移,但總統的實際政治運作,顯示我國更趨向總統制的內涵,而媒體對於總統家庭的日益關切,更顯得第一夫人與官邸事務法制化的急迫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