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政道:所得稅率13%以下 應予退稅補貼
刊載者:余政道委員
刊載日期:2008/08/01
(中央社記者葉素萍台北一日電)民進黨籍立委余政道今天指出,賦稅改革委員會提出調高四大扣除額共識,但這還不夠,應該要調高免稅額,政府對於課徵稅率百分之十三以下的民眾,都要實施全面的排富退稅補貼,至於稅率百分之二十一的民眾已屬高所得,不必再退稅補貼。
賦改會昨天達成共識調高綜合所得稅中,薪資特別扣除額、殘障特別扣除額、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及標準扣除額等四大扣除額的方向。
余政道上午召開記者會指出,賦改會考慮調降現行百分之六、百分之十三、百分之二十一等三級適用稅率,但他認為,稅率百分之二十一的民眾,每年淨所得在新台幣九十九萬到一百九十八萬之間,屬高所得,政府應該取消這群民眾退稅方案,並轉而補貼給稅率百分之十三以下的人。
余政道進一步解釋,全台仍有約一百三十六萬戶是屬於淨所得為零的族群,對於這群人,政府應該採取補貼政策,低於新台幣二十四萬元家戶年所得標準者應補貼三萬五千元,高於補貼標準者則補貼兩萬元。
他說,對於課徵稅率為百分之六的民眾,政府應該退回應繳稅額的百分之四十,課徵稅率百分之十三的民眾,政府應退回應繳稅額的百分之六。
另外,余政道指出,依照馬總統的政見,促進產業升級條例落日後,一千四百八十三億減稅金額分配給營利事業所得稅比例是百分之六十八點五,分給個人綜合所得稅比例則為百分之二十六點三,但他主張,營所稅分配比例應該降為百分之四十,綜所稅分配比例應該提高到百分之六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