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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業給付延長為一年 藍營力推黨政協商版 刊載者:吳志揚委員 刊載日期:2009/03/31

2009-03-30╱台灣時報╱第3版╱焦點╱孫麗菁

失業給付延長為一年 藍營力推黨政協商版

立院院會三十一日將處理就業保險法修正草案,已逕付二讀的國民黨團版主張,失業給付由現行的六個月延長到一年,因為這個版本已經行政部門協商過,國民黨團這二天將與民進黨團協商力促通過。

目前就保法規定,失業給付依申請人離職前六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的百分之六十發給,最長發給六個月。

立法院社福衛環委員會已經在日前初審通過國民黨立委楊麗環、江義雄、陳杰、林建榮等人所提,以及行政院函請審議的就保法修正案,並排入立法院三十一日院會處理。

行政院版本主張放寬就保法適用對象至外國及大陸配偶,並增加「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為給付項目;楊麗環版本也將「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列為給付項目;江義雄版本將負有扶養義務的失業勞工及弱勢族群納入補助對象;林建榮及陳杰版本則分別主張將失業給付額度加碼至平均月投保薪資的百分之七十及百分之八十。

另外,立法院院會二十七日決議將國民黨立委吳志揚及國民黨團所提,延長失業給付至一年的就保法修正草案逕付二讀,將與初審通過的相關提案併案審議。

國民黨團書記長楊瓊瓔表示,國民黨團版本是經過國民黨立委與行政部門在黨政協調平台達成的共識,黨團將力推這個黨政協調版,更會與在野黨協商,希望盡快通過此案。

同時民進黨團日前也提案將失業給付期限從現行的六個月延長至一年,並配套修正就服法,將「長期失業者」納入該法保障內,得享政府就業促進措施支援或領取相關津貼。民進黨團版本雖未列入院會審議法案中,但將是民進黨團力推的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