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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院推觀審制 藍委促訂門檻 刊載者:呂學樟委員 刊載日期:2011/06/30

2011-06-30╱台灣時報╱第4版╱焦點╱孫麗菁

〔記者孫麗菁台北報導〕司法院推動人民觀審制的草案出爐,重大刑案將由五位民眾擔任觀審員,而且可以陳述意見。國民黨立委對此多表示樂觀其成,並認為這可以減少恐龍法官與娃娃法官,在法官審判時,應提高觀審員意見的重要性,而且必須訂出觀審員的條件門檻。

「恐龍法官」問題連青少年都在注意,邵燕玲法官的判決連小孩都說「太瞎了」,因此司法院推動人民觀審制,重大刑案將由五位民眾擔任「觀審員」,觀審員可以就被告有罪、無罪或刑期陳述意見,法官需予融會貫通,如果不接受必須在判決書中說明理由。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書記長謝國樑表示,近年來民眾對法官的信心不足,建立人民觀審制可以對法官的裁判準確性與效率有所幫助,讓人民參與觀審後,可以拉近人民與司法間的距離、降低神秘感、增加對司法的信任感。

謝國樑說,人民觀審制是邁向人民參審制(陪審團制)的第一步,未來可以慢慢考慮走向參審制,畢竟凡事都要從第一步開始。

國民黨立委邱毅表示,實施觀審制後,法官在判決上將會考慮社會觀感,會比現行制度好,法庭審理的透明度也會更高。他並認為,觀審人員的意見被法官接受的比例應該要更高。

司法委員會召集委員、國民黨立委呂學樟也認為,引進觀審制,對法官的判決一定會有些壓力,可以減少「恐龍法官」或「娃娃法官」的現象,如果審判太過偏頗,也會受到社會的公評。

但呂學樟建議,法官仍然要保留一些獨立審判的空間,而且要慎選參與觀審的民眾,包括他們的學歷、職業、和當事人的關係等等,都要納入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