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7-19╱聯合報╱第A8版╱綜合╱記者王文玲、楊湘鈞、林政忠∕台北報導
涉嫌性侵女大學生的計程車司機謝東憲已遭板橋地方法院羈押,司法院及法務部分別檢討;法官論壇則「爆量」討論,甚至有法官及檢察官互槓。
在法官論壇,有人針對限縮重罪羈押的大法官解釋、重罪羈押能否成為聲押唯一理由的探討。有人質疑五萬元交保金過低;有人認為聲押案應由三名法官合議決定,不應像醫院急診室,由最資淺的住院醫生處理。
有檢察官留言,指被告涉重罪,逃亡動機會比較高,不用檢察官特別說明;但有法官反問,並非每件五年以上重罪案,被告都被聲請羈押,這又怎麼說。
有檢察官嗆聲,法官敢放人,就要負責;法官不押人,不是因為檢察官聲押書「作文不夠好」,而是想成就自己是人權法官名聲,也可能是和社會脫節。
有法官感歎,大家多以有罪推定的心態討論羈押;但馬上有檢察官回應,在媒體和輿論壓力下,已對被告產生不公,且原來作出交保裁定的法官「的確悖離常理」。
由於謝東憲交保後一度失蹤,讓批判恐龍法官的聲浪再起。國民兩黨立法院黨團昨都呼籲修法補法律漏洞,並要求監察院立即調查法官是否有違失。司法院秘書長林錦芳表示,將去函板橋地院檢討全案程序有無瑕疵,從痛苦經驗中學習。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幹事長蔡煌瑯昨天也說,「法官法」上路後若無法淘汰「恐龍法官」,立法院有必要再做修法。法務部政務次長陳守煌表示,法務部將督促檢察官,對罪嫌重大、涉犯重罪的性侵害案被告,依刑事訴訟法規定,詳述羈押的必要及理由,向法院聲請羈押。
國民黨立委呂學樟表示,剛經立院三讀通過的法官法,雖有評鑑機制,但要六個月後才實施;他呼籲檢察官與法官處理性侵案件要更審慎、更有同理心,盼半年後能主動提出對本案法官的評鑑。
國民黨黨團首席副書記長趙麗雲也表示,謝東憲交保後到拘提之間,是致命的空窗,顯示性侵犯交保後,並未與警政單位接軌,法務部次長陳明堂表示願虛心檢討,配合修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