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懲處太輕 刊載者:呂學樟委員 刊載日期:2011/08/06

【本報綜合報導】

2011-08-06╱民眾日報╱第A05版╱社會生活

最高法院法官蕭仰歸替子肇逃關說遭懲處休職半年,近期屆滿可申請復職。民間司改會執行長林峰正表示,公懲會對蕭仰歸懲處太輕,質疑未來懲戒法官的職務法庭也會有類似情形。

民國97年間蕭仰歸替兒子肇事逃逸案,向台灣高等法院審判長關說改判兒子無罪。蕭仰歸經監察院彈劾後,遭公務員懲戒委員會議處休職6個月處分,休職期於上週屆滿,依法可申請復職。

林峰正表示,蕭仰歸關說案,當初經監察院彈劾後事實明確,公懲會也認定蕭涉及關說事實,最後懲戒結果卻僅休職,意思就是休息一段時間可以回任原職務,司法院沒有拒絕空間。

林峰正質疑,當初蕭仰歸關說案爆發時,多數民眾認為他不適任,公懲會在裁量上卻只讓他休職,懲處太輕;現在蕭仰歸若執意要復職,司法院只能兩手一攤,對他進行「道德勸說」。

林峰正表示,明年法官法將上路,5名資深法官組成的職務法庭將取代公懲會角色,決定失職法官該受何種懲戒。但從蕭仰歸關說案可發現,公懲會與職務法庭兩者成員均為法官,未引進外部成員,官官相護可能性很高,令外界質疑未來職務法庭的公正、客觀性。

台北地方法院法官林孟皇表示,蕭仰歸涉及關說,不適合回任審判工作,希望司法院能拿出魄力。

司院籲知所進退

【本報綜合報導】最高法院法官蕭仰歸因被控替子肇逃關說案,遭懲處休職6個月,但依法近期屆滿可申請復職。司法院秘書長林錦芳昨(5)日表示,蕭仰歸不宜回任審判工作,希望他「知所進退」。

蕭仰歸被控於民國97年間,替兒子肇事逃逸案,向台灣高等法院審判長關說改判兒子無罪。監察院通過彈劾,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對蕭仰歸給予休職6個月處分,休職期於上週屆滿,依法蕭仰歸可申請復職。

林錦芳表示,依照司法人員人事條例、公務人員保障法,蕭仰歸有權可以申請復職、「非準不可」;但司法院認為依照法官法立法精神,蕭仰歸不適合再任審判職務,希望他能愛護司法界聲譽,「知所進退」,司法院也會盡力做最好的處置。

藍籲自律綠認不適任

【本報綜合報導】

中國國民黨籍立委邱毅昨(5)日表示,有關最高法院法官蕭仰歸申請復職,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應該自律;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幹事長蔡煌瑯則認為,蕭仰歸已不適任法官。

媒體昨(5)日報導,蕭仰歸為兒肇逃案關說高院審判長,遭監察院通過彈劾,公務員懲戒委員會認定蕭破壞司法公信力,議處休職半年;不料,日前期限屆滿,蕭仰歸即申請復職,司法院只能依法讓他回任。司法院祕書長林錦芳也撂重話「請當事人(指蕭)知所進退!」

邱毅說,司法醬缸裡像蕭仰歸這樣的法官很多,但經過輿論批評後,相信司法院人審會對於蕭仰歸的復職應該會有所顧忌,發揮自律功效。

邱毅指出,如果這起事件媒體沒有曝光、輿論沒有批判,司法院人審會必然會神不知鬼不覺的讓蕭仰歸復職,但現在曝光了人審會就有所顧忌,司法界如果希望不要他律,就該要有自律能力。

邱毅指出,如果蕭仰歸最後獲復職,顯示司法體系自律功能完全消失,將在立院下會期中提出修正法官法,引進更多他律的功能。

國民黨籍立委呂學樟則說,蕭仰歸有權申請復職,但申請復職的社會觀感不佳,如果蕭仰歸真的要復職,應該先跟社會道歉,復職後也要調整職務,相信人審會會有所考量。

蔡煌瑯表示,蕭仰歸為子關說,但司法院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卻輕輕放下,蕭仰歸若繼續擔任法官,只會傷害司法,法官應有更高的道德標準來約束,希望司法院硬起來。他認為,蕭仰歸已經不適任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