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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許NCC委員被提名人勿做橡皮圖章 刊載者:林建榮委員 刊載日期:2008/07/14

NCC委員被提名人同意權審查會 七月十四日〈星期一〉

*請教劉崇堅先生,您是七位被提名人中唯一有黨籍身分者,而且是執政的國民黨籍。您願不願意在本院行使同意權之前退出政黨?

根據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第一條規定,為落實憲法保障之言論自由,謹守黨政軍退出媒體之精神,促進通訊傳播健全發展,維護媒體專業自主…。

第七條亦規定,本會委員應超出黨派以外,獨立行使職權。

雖然,整部組織法中並未明文規定NCC委員不得加入政黨,或是要求退出政黨,但本席還是認為身為NCC的委員應該以最嚴格的「退出政黨,獨立行使職權」的標準來自我要求。不要在七位委員中獨樹一格,容易遭人非議,請劉先生積極考慮,在星期五之前退出政黨。畢竟要先能退出政黨,才能談超出黨派之外。

*請教謝進男先生,您是唯一一位留任的被提名人,且也是很有可能擔任NCC的主委人選,但在行政院的資料中,您未填寫政黨資料?是無黨籍還是其他因素?為何空白,請說明。您是不是第一屆NCC委員中代表台聯的?您現在還有台聯黨籍嗎?是不是退出了?

*在七位被提名人中就屬謝先生您的產業經歷最豐富,擔任過業界的技術顧問、理事長、資深副總等等,而這也讓人質疑您是否能真正做到利益迴避?也請曾擔任台灣電信產業發展協會秘書長的劉崇堅先生說明如何做好利益迴避的問題。

*請教陳正倉先生,在您的資歷中顯示您曾經擔任消費者文教基金會的召集人,所以您應該很關心消費者的權益問題。本席再此請您舉例說出一件最近期消基會關切的電信爭議案件,並說出您的看法與做法。

(例如,日前使用中華電信多年的林小姐在比對五月分通話明細表時,發現和手機的計時記載有誤差,被中華電信多收三.九七元。經消基會查詢,原來中華電信的計費系統因信號延遲,會產生時間誤差,卻轉嫁到消費者身上。中華電信用戶超過八百萬,一年就多賺進四億元。若消費者打國際電話,恐會大失血。消基會堅持,中華電信應捐出這些年的「不當所得」,作為消費者保護基金或其他社會福利捐款。NCC應抽查中華電信所有交換機,了解是否經過審驗或秒數校準,並擴大到所有電信業者。)

*對這次NCC委員名單,傳播通訊業者大感意外指出,行政院提的名單,有一半以上,業界感到很陌生,且沒有像現任主委蘇永欽一樣具有高聲望的委員,有業者甚至說「這不是一份很令人滿意、有期待感的名單」。本席要請教名單中最年輕的翁曉玲小姐(民國58年1月18日生),您的看法?您對自己的期待是什麼?您也是這次名單中唯一一位法律專長的被提名人,您的責任非常重大,您可以勝任龐雜的電信科技與傳播管理法律的匯流嗎?

*公民媒改聯盟要求,被提名委員最重要的適任標準,是要能抵抗利益團體、堅持改革理念,能致力解決財團壟斷造成媒體結構失衡狀態,關注公眾傳播利益,包括少數與弱勢群體接收資訊與近用媒體的權益。並能促進多元文化發聲,增加不同社會群體間的認識與理解、鼓勵與協助業者建立更完整與實質的自律機制、解決新聞媒體政治或商業置入性行銷問題,並積極促成公民參與媒體改造,於各項傳播政策制定過程中,提供更開放之公民參與空間。

本席希望社會的聲音與期許,各位被提名人應謹記在心,不要只是當個橡皮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