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4-07╱台灣時報╱第6版╱綜合╱張振峰
立院經委會促專責疏濬河砂
〔記者張振峰台北報導〕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昨天聽取「淡水河、大甲溪、濁水溪及高屏溪四大流域疏濬計畫及執行情形」專案報告。會中通過國民黨團提案,經濟部水利署應成立專責機構統合河川砂石疏濬業務,並就榮民工程處與營建署中區重機械工程隊執行,或委由民間機構BOT,於三個月內完成評估。
經濟部常務次長黃重球在報告時指出,民國九十五至九十七年大甲溪砂石疏濬量計達六百三十六點九萬立方公尺,九十八年初步規劃二百四十七萬立方公尺。
國民黨立委徐中雄指出,九二一大地震之後,大甲溪上游砂石累積淤積上億噸,導致上游水壩變成攔砂壩;但疏濬成果只是九牛一毛,緩不濟急。他建議成立專屬疏濬單位,爭取執行時效。
由於河川疏濬工作具重大利益,以BOT(興建、營運、移轉)方式辦理較為敏感,徐中雄認為應成立特許公司,由地方政府和水利署入股,主導相關事宜。
徐中雄表示,省道台八線路寬僅十米,過去曾發生當地居民一週內遭砂石車撞死四人的不幸。他強調,大甲溪疏濬絕不可影響台八線沿線居民安全。
國民黨立委林德福表示,為維護居民安全,砂石車禁止使用台八線,只能行走疏濬便道;但颱風一來,便道即遭沖毀。他建議沿大甲溪自上游至下游架設吊桶,以清運砂石。
水利署長陳伸賢指出,曾就纜車運送砂石所需架設經費進行評估,約需新台幣三十、四十億元;因經費過高,對民間業者不具誘因,另亦可能衍生環保爭議。
他說,交通輸運是大甲溪河砂疏濬目前面臨最大問題;包括專用道或與大甲溪堤防共構等方式,可以想到的方式皆已進行評估。水利署預定二週內邀全台砂石業者開會,共商可行疏濬辦法。
在國民黨立委林滄敏進一步質詢下,陳伸賢說,考量不受豐水季影響,較為可行的方式為纜車運送,但政府必須就成本效益全盤考量。
經委會通過國民黨團提案,水利署應成立專責機構統合河川砂石疏濬業務,並就榮民工程處與營建署中區重機械工程隊執行砂石疏濬,或由水利署、當地政府及民間機構成立疏濬單位,於三個月內完成評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