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取乳癌初期標靶藥物納入健保給付
刊載者:林鴻池委員
刊載日期:2009/06/12
林鴻池委員於6月11日上午十點,出席由社團法人中華民國乳癌病友協會召開的「救命”藥”及時? 乳癌病友三問葉金川爭取乳癌初期標靶藥物納入健保給付」記者會。林委員表示,目前健保針對乳癌病友治療的標準是必須是復發或乳癌第四期才可以獲得給付,初期患者卻反而沒有,根本是本末倒置。預防勝於治療,早期未妥善治療,後期的治療成本更高。
馬總統政見希望在四年內,癌症死亡率降低一成,乳癌更是名列女性癌症第一殺手,林鴻池委員呼籲衛生署及健保局盡快將乳癌初期標靶藥物納入健保給付,建議應善用菸捐的經費。
最後,林鴻池及與會委員黃昭順委員、徐少萍委員、楊麗環委員一致要求,健保局要在六月前將「乳癌初期標靶藥物納入健保給付」評估報告送「健保藥事小組」審議,切莫讓乳癌病友因政府的審查進度緩慢,影響性命健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