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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縣社福經費5.8億 今年底前沒問題 刊載者:林鴻池委員 刊載日期:2009/10/12

今日(10/12)上午,林鴻池委員在衛環委員會「內政部社會司施政報告」的場合中,針對98年度北縣5項社福經費,共5.8億元的補助問題,向江宜樺部長提出質詢。江部長允諾,年底前社福經費一定補足,絕不會虧待北縣縣民。

林委員表示,北縣目前是「準直轄市」,其人事、預算應比照北高兩直轄市的規定辦理;有關98年度北縣社福預算,包括「增聘兒少保護社工人力」、「弱勢家庭兒童及年少緊急生活補助」、「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調增」、「低收入生活補助調增金額」、「低收入戶及弱勢兒童及年少醫療補助」五項經費,未比照北高兩市編列辦理,短少5.8億元。

林委員強調,內政部曾答應年底前一定補足北縣5項社福經費,現在已是10月份了,卻沒有完全到位,江部長絕對要緊盯此事。

江部長允諾,北縣社福經費一定盡快辦理,絕對會補足,不虧待北縣縣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