攙葷素食的黑心業者 應依「詐欺」罪嫌處理
刊載者:林鴻池委員
刊載日期:2009/11/19
(11/18)上午,林鴻池委員在社福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消費者保護法」修正條文的場合,向消保會秘書長范姜群生提出質詢。林委員針對黑心素食產品的查驗,以及近日毒物充斥市面,要求消保會應有更積極的作為,不但要公告不肖業者名單外,更應依「詐欺」罪嫌處以更高罰責,以達嚇阻作用。
林委員表示,消保會針對市面販售的素食產品進行稽查,有不法標示、攙葷的業者,除了公告名單,處以罰款外,更應依「詐欺」罪嫌處以罰責,才能有效達嚇阻不肖業者再犯;另外,衛生署也不能以「發文了事」,應確實執行。
對於近日毒物滿天飛,林委員認為消保會怠忽職守,忽視消費者的權益,總是「事後」檢討、追蹤,為時已晚,恐怕毒物早已下肚,危害民眾身體健康。林委員要求,消保會主委是「行政院副院長」兼任,就必須發揮督導、聯繫、整合各部會的功能,第一線把關保障消費者權益,而非「被動」等待消費者投訴才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