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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救助法三讀通過 全國85.2萬人受惠 刊載者:林鴻池委員 刊載日期:2010/12/23

(12/10)上午,三讀通過社會救助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放寬貧窮線標準後被納入補助高達58.8萬人,預計全國將有85.2萬人受惠,本法於民國100年7月1日開始實施。

林鴻池委員全力支持該法案的通過,希望提高貧窮線,以納入「新貧」、「近貧」的家庭;根據內政部新版計算方式模擬,新北市最生低活費(貧窮線)增加1,040元,由10,792元提高為11,832元。

最低生活費的定義,從原本最近1年當地區「平均每人消費支出」的60%,改為最近1年當地區「每人可支配所得中位數」的60%,但不得超過全國可支配所得中位數的70%,也不得低於台灣省其餘縣市每人可支配所得中位數的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