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委員要求 能量飲料應加註「警語」告知消費者適量飲用
刊載者:林鴻池委員
刊載日期:2011/03/17
(3/16)上午,林鴻池委員在衛環委員會,針對市面能量飲料(提神飲料)含有咖啡因,每日飲用過量易傷身的議題,質詢消保會主委陳沖,要求能量飲料應加註警告標語。
林委員表示,市面販售很多能量飲料(提神飲料),像:Red Bull、蠻牛、馬力夯、康貝特、大丈夫等。根據德州大學醫學院的研究,能量飲料的咖啡因含量不亞於咖啡,而且含有「牛磺酸」成分,喝多會加重心跳劇烈、血壓飆高,甚至出現焦慮、煩躁、自殘等症狀;在挪威、丹麥和法國已禁止銷售Red Bull的產品,挪威甚至禁止販售能量飲料給15歲以下的青少年。
反觀國內,在蠻牛、馬力夯、康貝特等產品的包裝,都沒有任何「警語」,也沒有任何管制;在廣告傳播下,學生熬夜、司機開夜車、上班族加班,易認為只要喝下這些飲料,就會精神百倍、生龍活虎,完全不知道過量會傷身。
林委員要求消保會應會同衛生署,就市面販售的量飲料(提神飲料),研議如何管制,並要求廠商在包裝上加註「警語」,告知消費者適量飲用,就像酒精類的產品一樣。
陳主委同意林委員的看法,認為有必要在能量飲料包裝上,加註「警語」,會責成消保會與衛生署研議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