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訓練法修正條文三讀通過,我國專業認證制度更上一層樓」
刊載者:侯彩鳳委員
刊載日期:2011/10/25
職業訓練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經侯彩鳳於100年4月6日排入立法院衛生環境委員會審議,並於100年5月5日由侯彩鳳召開朝野黨團協商取得共識後,終在今(25)日立法院院會三讀通過。對此侯彩鳳感謝立法院委員同仁對此次修法的支持,讓我國技能專業認證制度能更上一層樓。
侯彩鳳首先指出,本次修法通過新增31條之1,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或依法設立非以營利為目的之全國性專業團體,得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技能職類測驗能力之認證。意即未來只要經過中央主管機關審核通過之專業產、職業工會團體,皆可自行辦理該職業之訓練認證,使我國專業認證制度普遍化,更能有效提升勞工技能,且亦能落實馬總統當初對勞工團體的承諾。
再者,侯彩鳳表示,修正34條條文後,將有效提升甲、乙級技術士證照之價值,讓取得乙級技術士證照者,由現行只能以職業學校程度遴用提升至專科學校畢業程度;取得甲級技術士證照者,則由現行只能以專科學校程度遴用提升至大學以上畢業程度。如此更可加強勞工考取證照之意願。
侯彩鳳最後感謝立法院委員同仁對本次修法的支持,並感謝王金平院長將本法排入院會議程,讓本法順利在今(25)日順利三讀通過,使我國技能專業認證制度能更上一層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