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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石坑國有地 有望設甜柿專區 刊載者:徐中雄委員 刊載日期:2008/06/26

2008-06-26╱中國時報╱第C2版╱中縣新聞╱陳世宗

和平鄉烏石坑、中坑村、天輪村等地,租用國有林地的林農,因違規種植果樹,租約到期面臨無法續租困境。立委徐中雄廿五日邀集農委會、林務局等單位,在立法院協調,依法將先進行造林取得續租契約後,再專案規畫為甜柿專業區。

立委徐中雄昨日邀集農委會副主委胡興華、林務局長顏仁德、東勢林務管理處長陳奕煌及自由村長張慶輝、中坑村長李明毅和墾農代表等人,在立法院進行協調。

經過各界討論後,林務局做出決議,中坑、天輪二區林地皆為保安林地,是否解編仍待開會商討,將先輔導烏石坑地區承租林地者,即日起一年內,依「違規種植果樹租地改正造林計畫」,每公頃土地上種植600棵造林木,當取得林地續租契約後,再由縣府專案規畫烏石坑地區為甜柿專業區。

就工寮濫建問題,墾農代表表示,雖然農民可申請第一版航照圖,做為其在58年時就在現耕作蓋屋居住的證明,可以把濫建地改辦暫准建地,解決房屋遭拆除命運,但航照圖取得手續複雜,許多農民不知該如何申請。

胡興華強調,將要求東勢林管處在近期內舉辦說明會,統一彙整農民航照圖申請案,協助果農申請。

只要農民可提出58年5月27日前,就住在現居地水電費證明、戶籍證明、繳稅資料,可同意改辦暫准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