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倩清條例 玩假的? 2萬卡債族聲請 僅1%更生 刊載者:徐中雄委員 刊載日期:2009/04/10

聯合晚報╱第07版╱焦點╱記者蔡佩芳/台北報導

倩清條例 玩假的? 2萬卡債族聲請 僅1%更生 聲請更生:1.9萬件中,只有222人獲裁定。聲請清算:1425件中,只有3人獲准免責。徐中雄要求法官對弱勢有同理心,並修法成立專責法庭。

債務清理條例上路滿周年,實際獲得重生的卡債族只有1%!據統計,向法院聲請更生的近2萬件案子,只有222人獲裁定認可更生;聲請清算僅僅只有3人獲准免責。立委徐中雄說,更生案件由民事廳法官審理,很多法官不了解債清條例的立法宗旨和背景,做出令人匪夷所思的裁定,他將拜會司法院儘速推動專責法庭。

立委徐中雄與法律扶助基金會上午舉行記者會,卡債受害者阿美現身說法,哭訴「我以為債清條例能給我活下去的路,但法官卻是斬斷我希望的劊子手」。阿美月領2萬6000 元月薪,銀行要求每月還款2萬2800元。為了還債,她身兼三份工作最後累倒,只得申請更生。等待3個月法官開庭審理,一開口就限期10天要求她補正10 多項資料,一比對發現多項資料早已附上,法官根本沒翻閱就要求補件,還要她先繳交6000元房屋鑑定費,自己連600元都沒有,只能撤案。

根據司法院統計,過去一年向法院聲請更生的1萬9438件案件,只有222人獲裁定認可更生;聲請清算案件共1425件,僅有3人獲准免責。每件更生案件從申請到裁定開始更生到結束,需要227天,長達7個半月。

法扶基金會律師林永頌指出,各地法院對聲請人先行繳交之費用認定不一,台南地院規定每件收費2萬元,無力負擔者只得放棄。案件處理時程過長,高利循環利息繼續計息,更讓債務人負債雪上加霜。多數債務人處於社經弱勢地位,如果讓無法同理債務人處境的法官審理案件,無疑是判債務人死刑。

徐中雄表示,他將在近期內拜會司法院,要求為法官舉辦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講習課程,加強法官對社經弱勢者的關懷與同理心,不要成為葬送債務人生路的法棍,修法在地方法院成立債清專責法庭,讓債清條例能真正落實,協助債務民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