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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職以上學生 低收入戶生活費 每學期可貸3萬 刊載者:徐中雄委員 刊載日期:2009/10/23

聯合報╱第AA4版╱教育╱記者薛荷玉/台北報導

教育部部務會報昨天修正通過就學貸款辦法,原擬開放具就學貸款資格學生都可貸「生活費」,但因經費不足,將先開放低收入戶學生申貸生活費,每年約有2萬人受惠,每學期最多可貸3萬元,用於三餐及通勤。

按教育部原先規畫,具學貸資格者,即可貸生活費,人數約有40萬人;立委徐中雄等今年4月拜訪教育部時,則希望教育部將貸款資格放寬到中低收入戶及新貧、近貧家庭的學生,且補貼利息;當時的前教育長鄭瑞城也承諾會進行財務評估,全力以赴。

但教育部估算,如全面開放具學貸資格者可申貸生活費,每年政府需支應的利息補貼高達7億元;因此,昨天通過的辦法只開放低收入戶學生申貸,一年經費只需2千7百萬元。

教育部指出,目前就學貸款除可貸學雜費,還可加貸宿舍費、書籍費、實習費、平安保險費及海外研修費用,而「生活費」貸款指的則是前述以外的吃飯、生活用品、交通費等開銷。低收入戶學生目前學雜費、住宿費都全免。

教育部高教司長何卓飛表示,這項貸款可追溯到今年8月,高中職及大專學生開學即可貸一學期、共5個月的生活費,以每月6千元計算,一學期最高可貸3萬元;有些學校擔心學生錢一到手就全花掉,按月核撥到學生戶頭,部分學校則在開學初一次發給5個月份生活費。

教育部高教司科長蔡忠益表示,學生可等畢業或退伍後一年,再開始還款;如每學期都貸到最高額度的3萬元,4年大學期間共貸24萬元,未來分8年攤還,按目前利率估算,每月要還本金加利息共2660元。

除了一般大專院校,教育部指出,三軍官校、國防大學等軍事院校的自費生,未來也可貸就學貸款、生活費了,共有2千多人受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