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國內政治╱中央社記者周永捷台北6日電
三合一選舉剛落幕,未投入選戰的縣市明年將合併為直轄市,基層民代首當其衝。面對改制新局,直轄市區長官派或民選爭議,攸關制度變革貫徹以及地方自治需求,後續值得關注。
內政部日前審查通過改制升格為直轄市的縣市有台北縣、台中市縣、高雄市縣、台南市縣。對於中央而言,行政區域重劃,縣市改制升格,是馬政府上台以來力推的政策,透過縣市合併,不僅可以簡化選舉,節省社會成本,同時也能整合資源,提升區域競爭力。
不過,對於上千名地方基層民意代表而言,縣市合併升格也宣告他們提早退休的時間,意味他們將成為區域整合中的第一批失業者。面對未來,這些在地方耕耘大半輩子的「代表、主席」,一時間似乎也看不到未來的出路。
擔任過2屆村長、4屆鄉代表的高雄縣大樹鄉代會主席林正文表示,中央縣市改制升格的動作太倉促,在沒有配套措施情形下,許多基層民代來不及準備面對中年失業的危機;像他自己,就打算籌集資金,轉行做點小生意。
不過,制度改革總是在長久的理念實現和現實妥協間拉鋸,如何在建立長治久安的制度與兼顧特定族群的權益間取得平衡,魚與熊掌不可兼得。
雖然行政院也提案訂定過渡時期規範,設置區政諮詢委員,由直轄市長聘任原任鄉(鎮、市)民代表擔任,內政部也規劃由直轄市長在原有鄉鎮市長中擇優擔任區長;不過,除了部分朝野立委反對鄉鎮市長回鍋擔任區長,立法院法制局也認為,制度建立重於人事問題,反對行政部門提案增設區諮委做為過渡。
隨著地方改制,進一步的問題是縣市合併升格為直轄市後,直轄市區長的產生方式。區長依法官派就是要簡化過去台灣社會多如牛毛的選舉,節省社會成本;不過,鄉村地方幅員遼闊,區長官派也引發外界憂心行政官僚與基層有代溝,無法解決地方需求,區長民選呼聲隨之而起。
依現行法規,縣市合併改制為直轄市,區長由直轄市長遴選具公務員資格者擔任。有立委直言,縣市合併升格的目的之一就是要簡化台灣大大小小的選舉,如果取消鄉鎮市長選舉,卻多出「區長」選舉,目的就是要「繼續鞏固地方樁腳」,如此一來,地制法修法就是「開倒車、玩假的」。
不過,主張區長民選的國民黨籍立委徐中雄曾說,台灣城鄉差距大,偏遠鄉鎮市幅員遼闊,中南部縣市合併後對公共資源及行政服務的需求不同於大都市,官派區長未必能做好服務民眾的工作,政府應將區自治納為地方自治的一環,藉由區長民選,補行政官僚不足。
年底縣市長選舉剛落幕,一年後,又有新興直轄市投入選戰。在此之前,不論是行政區域重劃、中央統籌分配款調配,以及人事更動,中央與地方如何凝聚共識,在貫徹制度變革與地方需求間取得平衡,不僅攸關改制新局,也將影響明年的直轄市選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