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國內國會╱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24日電
呼應消基會要求取消公用事業基本費制度。立法院經濟委員會繼昨天決議天然氣不收基本費,今天再決議自來水用戶水費超出基本費,不收基本費。估明年受惠戶月省新台幣78元以上。
經濟委員會今天審查99年度台灣自來水公司預算。
消費者文教基金會今年4月召開記者會,質疑公用事業採基本費是變相加價,要求立即取消基本費制度。
經濟委員會繼昨天審查中油公司99年度預算,通過立委潘孟安、蘇震清及陳啟昱所提主決議,要求經濟部應要求天然氣事業的基本費計收,比照電費的計價機制,即當用戶實際使用的從量費超過基本費時,不應收取基本費。
今天經濟委員會再通過朝野立委各別提出取消水費基本費的主決議。
其中,立委潘孟安、蘇震清、陳啟昱所提主決議要求,當用戶每月水費超出基本費時,不應收取基本費。蘇震清強調,公用事業成本已是全民付費,營運時管線漏水算消費者的,使用超過基本費還要收基本費,是「一隻牛扒兩次皮」,台水公司穩賺,不合理。
立委張嘉郡、徐中雄、丁守中及李復興所提主決議要求,應符合使用者付費公平原則,宜取消基本費;若認為確有收取基本費必要,則應修自來水法,賦予收取基本費法源。
消基會今年4月公布調查指出,水費及瓦斯費的基本費皆採額外收費方式,無法抵基本費。
瓦斯費部份,以大台北瓦斯公司為例,機械瓦斯表基本費自60元至500元不等,微電腦瓦斯表自100元至840元不等。
另外,自來水費共分13級,每月抄表用戶基本費自17.85至5萬8119.6元不等;隔月抄表用戶,基本費自35.7元至11萬6239.2元不等。
粗算明年起施行上述兩項主決議時,受惠戶每月可省78元以上。
消基會並說,用電部份,目前每二個月有40度的底度,未用滿收84元基本費;使用超過時,目前已依使用不同別的度數來計算電費。
而目前市內電話僅只有基本A型月租費50元(第一級收費區)及70元(第二級收費區)可抵25元的通話費。981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