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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階段開放 迎陸資 門要開多大? 受損產業要有救濟 刊載者:徐中雄委員 刊載日期:2010/01/18

聯合晚報╱第A10版╱論壇╱記者王正寧╱整理

徐中雄(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召委)

陸資入台灣,若我們過度限制保守,對於兩岸經貿合作及台灣優勢產業的發展,恐無實質收穫。但若過於樂觀激進,將使得台灣社會內部,對兩岸財經往來過度熱絡的疑慮,更加糾結。台灣的未來,是向上提升,或向下沈淪,就看這一局。

第一階段192項的產業開放,顯然不是陸資的菜,第二階段可能觸及的電子產業和MOU簽署生效之後,陸資可以投資台灣股市,才算是正式進入「直接投資」的階段。

政府除了應該確保台灣企業的權益之外,對於可能受損的產業與勞工,或可能惡化的財富分配問題,都應運用各種補救、救濟及扶持的制度來面對。然而現階段看來,政府部門在此都還需要大大地努力,不只說的不夠,也做的不夠,不具體也不透明。人們在模糊和臆測的資訊下,使得台灣社會內部籠罩著不安。

我認為,至少目前該做的是,對於擁有技術優勢的台灣產業,政府除了把門打開,引進大陸資金之外,更重要的是,對於核心技術等企業智慧財產權的保護,以及產業升級的協助,讓「市場」和「技術」平衡在收穫的黃金期,而不是贏了短暫的市場,卻輸掉了有競爭力的技術。因此,像是專利法、商標法、著作權法、營業秘密法等與企業智慧財產權有關的法令,是目前迫切應該檢視的。

其次,MOU生效之後,各界關心陸資從事金融投資的股、匯市波動風險的配套,雖然去年四月份「大陸地區投資人來臺從事證券投資及期貨交易管理辦法」已發布,限制了大陸投資人身分,但對於特定產業的投資限額或比率,以及陸資投資總金額,都尚待討論訂定。實質的限制尚未明確之前,難以消除人們對於陸資進入台灣的種種疑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