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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計息廢不公平契約•改採「未繳餘額」 130萬人受惠 刊載者:徐中雄委員 刊載日期:2010/02/02

蘋果日報/羅暐智、徐珮君、廖珮君╱台北報導

全台130萬名使用信用卡循環利息還款的民眾,將大減壓!金管會擬全面調整信用卡循環利息的計算方式,從目前「刷卡全額」計息,改為「未繳餘額」計息,今將邀消保團體、銀行公會討論,並凝聚共識,新制最快3月上路,持卡人每月將可少繳近一半的循環利息。

舉例來說,張先生1月10日刷卡1萬元,2月10日是繳款截止日,若張先生在繳款截止日前先繳5千元,還有5千元未繳,按現行規定,循環利息計算是從1月10日、以刷卡總額1萬元來計息;新制上路後,循環利息的起算日還是1月10日,但金額變成未繳餘額的5千元。

以刷卡全額計息已久

其實國外早有以餘額計息作法,政治大學金融系教授殷乃平表示,許多歐美國家的消費者意識較高,重視保護消費者,就會採取未繳餘額計息;至於消費者保護較薄弱國家,還是採取刷卡全額計息。長久以來,台灣民眾都是使用這種不公平的契約,消費者權益未獲重視。

銀行主管說,使用信用卡大致分兩個族群,一種是刷卡消費每期全額還清,銀行稱為「交易族」,全台約770萬人;另一族群是「循環族」,即只繳帳單最低應繳金額、或只還部分卡款,部分動用循環利息,全台約130萬人,將是新制上路的最大受惠族群。

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邱淑貞說,據初步規劃,計算信用卡循環利息金額,將從目前兩段式,改成一段式計息,循環金額也以持卡人剩餘未付卡款計息,並一律從入帳日(約持卡人刷卡後2至3天)起到次月結帳日,約收45天利息。

銀行一年少收6.84億

據銀行公會提供的資料,新方案對整體產業財務影響評估為一年6.84億元,佔去年總利息收入的2.3%。

消保團體多次建議,應檢討現行信用卡循環利息「全額計息」制度,去年5月,國民黨立委徐中雄也提出信用卡循環利息起算日,應統一規範為「繳款截止日」,金管會邀集專家學者、銀行公會研議後;各界原則同意以「未繳餘額」計息,但計息起算日卻有不同看法。

徐中雄說,半年多來,經5次會議與多次溝通,終於在上周六達成共識,即未來循環利息起算日不變,但金額改以未繳餘額計息。

對此變革,台灣最大發卡銀行中信銀副總張智銓強調,會依照主管機關規定配合辦理,但此舉勢必衝擊銀行原有的利息收入,各家銀行一定會有相關配套措施作為因應。他舉例,目前持卡人刷卡消費後,刷卡結帳日至繳款期限日可能有兩星期,甚至更長寬限期,未來可能進一步縮短。台新銀行則不願回應,僅表示一切會照主管機關規定辦理。

學者呼籲應完整配套

淡江大學財務系教授林蒼祥則認為,銀行業現在是艱困行業,信用卡循環利息從全額計息改為未繳餘額計算,業者以後在消費金融部分的利息被砍,利潤減少,但風險增加,「業者必然會收縮消費金融業務,長期來說,對消費者未必有利。」政治大學金融系教授殷乃平則呼籲政府提出規劃案時,應有完整概念與配套措施,「未來銀行若因少收利息,變相加收其他費用,政府也要注意。」

從事服務業的David,20多年前剛出社會時,因出國旅遊消費辦了第一張信用卡,之後陸續辦了很多張卡,最多時有30多張,欠卡費達300多萬元。他說,當初只是繳每月最低應繳金額,根本不了解計息方式,卡費越欠越多,根本繳不起。David肯定這項變革,他說:「銀行自食惡果,當初濫發信用卡,不能把責任全歸咎給消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