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鼓勵生育 托育費可抵稅 刊載者:徐中雄委員 刊載日期:2010/04/15

2010年04月15日蘋果日報

【綜合報導】為鼓勵生育,馬英九總統前天接受《工商時報》專訪時表示,可推動二至三歲幼兒托育費用抵稅,主管稅務的財政部長李述德昨在立法院表示,幼兒托育費用納入個人綜合所得稅扣除額,或發放津貼,都可以再研究,「不排除任何可能性。」藍委盧秀燕昨表示,準備提案修改《所得稅法》,在「特別扣除額」項目下增訂「幼兒托育特別扣除」,二至三歲幼兒托育可報稅。

兩全其美

馬總統競選政見提到,二到四歲幼兒托育費用可列為所得稅列舉扣除額。馬前天受訪時說,若能把經濟條件變好、健全健保政策,加上其他配套措施,例如讓育嬰假制度完善,或讓二至三歲幼兒托育可報稅等,都是讓年輕人願意生產的誘因。

總統府發言人羅智強昨說,馬總統相當重視生育率,托育費抵稅細部政策,仍須由政院規劃。內政部政務次長簡太郎昨說,可以鼓勵生育、兼顧財政負擔的措施,都樂觀其成,尊重財政部規劃;財政部指目前尚無細部規劃。

李述德:會再研究

對於馬總統的構想,立委盧秀燕昨在立院財政委員會質詢李述德:「你要不要兌現?」李表示,幼兒托育費用納入個人綜合所得稅扣除額,或發放津貼,都可以再研究,「不排除任何可能性。」

李述德指出,過去財政部曾經做過評估,如果托育費用的抵減額為三萬元,對於收入偏低、適用稅率僅百分之五的家庭而言,一年只省下約一千五百元,效益不大,「以社會補助的方式效果可能更大。」不過,李說,還不知道詳細政策規劃,不排除任何可能。

公務員爸爸廖炯志說:「對家長而言,省任何一筆錢都不無小補!」但政府可能會規定必須找合格保母,「如果找合格保母的托育費才能抵稅,不能就近找鄰居幫忙,太不食人間煙火,一般上班族受惠不多。」

保母:豈要多報稅

高雄市保母協會理事長范茶妹說,南部托育費用普遍偏低,一個月只賺一萬三千、四千元,比外勞還慘,她質疑:「如果托育費可以抵稅,保母不是要多報稅?真是這樣,救頭路都沒辦法,不要說促進生育了。」

雖然盧秀燕準備提案修法響應馬總統的構想,但藍綠多位立委都不看好。藍委洪秀柱說,養孩子很辛苦,政府應創造更好的經濟和教育環境,讓大家對生孩子沒有恐懼感。藍委徐中雄直言:「叫總統不要笨腦袋,事情沒這麼單純。」與其抵稅不如開放外籍幫傭擔任保母。綠委管碧玲直言:「托育費報稅可以抵減多少?」最重要的問題在大環境不佳,現在年輕人出社會的待遇很可能還不到繳稅門檻,托育費抵稅對他們而言根本沒誘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