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現在最大新聞就是陳雲林來台事件,最熱門的一句話,無非是抗議民眾與民代質疑警方執法過當時,氣憤地對警察說:「你是根據什麼法!?」警察根本答不出依照什麼法令,只能推托說:「依法處理」。其實這些警察是在執行中國的《反分裂國家法》,而毫不自知。
在1025大遊行當天,有女警自爆其上司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孰知原來不是個案,不到十天之後,近萬名警察開始在中國「欽差大臣」行經的路線上擴大限制台灣人民的集會自由。2005年3月中國通過《反分裂國家法》,台灣人民當時還在納悶台灣、中國明明就是不同的國家,該惡法要怎麼實施,沒想到就在堅持捍衛台灣主權的民主進步黨失去政權的今天,《反分裂國家法》竟然真的在台灣正式實施。
中國《反分裂國家法》第八條明列,在以下三種情況下,政府得採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捍衛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一、「台灣從中國分裂形成事實」。由於中華民國的國旗就是台灣從中國分裂出去的具體罪證,所以不能有青天白日滿地紅旗。二、「將發生可能導致台灣從中國分裂的重大事變」。由於台灣人民對馬政府之於中國欽差大臣高規格接待的抗議行為,簡直就是民變造反,必須取締禁止。三、「和平統一的可能性完全喪失」。由於在中國沿海各省上千顆飛彈的威脅下,終極統一台灣就快完成了,在此節骨眼上絕不容許任何台灣主權獨立分離份子前來搗蛋,當然要強力鎮壓。
台北警方這次甘冒違法違憲的行為,陣仗之大與執法之嚴,與2006年百萬紅衫軍聚眾時實在不成比例。而針對台灣人民的抗議,中國特使說:「我聽到了,我也看到了!」,這跟過去皇帝才會說出的「知道了」,有何不同。而中華民國國旗徹底被禁止,這些跡象只能透露,台北街頭的強勢警力正有恃無恐地執行中國的《反分裂國家法》,正是中國欽差大臣陳雲林來台,馬英九回報給祖國最高領導人的第一個禮物。
翁金珠 民進黨不分區立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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