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促進「文化部」立法說帖(之五) 刊載者:翁金珠委員 刊載日期:2008/12/16

文化普查、復古運動與民俗社群

立法委員 翁金珠

關於台灣文化「是什麼」的詮釋,伴隨著台灣文化「有什麼」的問題而來。在關於「是什麼」學界各方自有堅持下,不如就無爭議的客觀事實,即台灣文化「有什麼」論起。然而「有什麼」之「有無」問題,又非得透過調查方能清楚。

深入民間的統計單位

文化部門應該強化內部文化調查功能,設立主計事務之內部單位「統計處」,而此處之普查工作在文化上當是全面向的。「統計處」之設立可就文化上之各種調查按季匯整並年度集冊,對象是藝術資源、民俗傳統,另包含流行文化之市場供需統計,以作為文化政策擬定之依據。民俗之道就是通俗化之道,也就是過去古董級的「流行」現象,都曾廣受歡迎,即便鄙俗,也要詳加紀錄與說明,因為都是民間生活其來有自的寫照,也是雅俗文化的靈感與源頭。

有了年復一年的文化普查,就能看出每個文化單項變遷的情況,又每單項之原生、外來與變異的排比對照都具意義,所以需要民間與記者廣為提供歷史照片,將闕漏的加以補正,一一復原文化單項的歷史軌跡。

台灣民俗的復古運動

民俗普查本身自有功能主義色彩。從功能上去觀察,便能了解民俗的實質功能被取代的情況,如布袋戲被卡通取代、歌仔戲被偶像劇取代、童玩被數位遊戲取代。一世代三十年,就功能論,傳統民俗與生活關係其實已經脫節了兩、三個世代。且工藝、戲曲等各單項文化一旦喪失功能性與需求面時,其薪傳危機也將一一響起。民俗保存工作終究只是消極性的作為,重新掌握「功能之鑰」才是民俗存亡的關鍵。

各國不乏復古經驗,西方十四世紀文藝復興、十九世紀美術工藝運動其實就是復古運動,而中國也有清一代的考據學。反觀我們自身,推動台灣文化越來越受重視的背後力量,正是懷舊之心,但若能進一步強化理論家、史家、文學家與古物收藏家的結合,為共同目標努力,則亦有復古運動興起的條件。復古運動興起,民俗功能自然彰顯,即為復古運動而重振的時代功能。

傳統民俗必須在按「實力原則」殘酷的功能性戰場上得勝。除民俗保存、文化普查、復古運動外,還需要最後一項,才算是從消極作為到積極作為的全面開張。

民俗社群一磚一瓦重建起來

過去並無「民俗發展司」,但未來的文化部門必須設立。民俗發展司的重要工作,就在於重建「民俗社群」。唯有重建民俗社群,擴大吸引力與基本需求面,才能徹底將民俗文化推向不敗之地。然而培養過去民俗傳統的環境已經不存在,滋養民俗傳統的人口已經老化,此理想又該如何付諸施行呢?傳統民俗來自農業社會,如今老東西仍在,但老環境卻已逝去。因應時代轉變,過去的農村生活可以改變,傳統農業可以朝精緻農業進展,由是,民俗文化亦可轉向精緻化前進。

目前新聞局管理廣播電視,與文建會管理民俗傳統,兩者分開,但不久劃歸同一部會後,將產生密切關聯,該時候就是「民俗社群」發展的良機。台灣的人口結構已有高齡化趨向,未來長輩們的娛樂將在哪裡?而哪裡會有他們的兒時回憶呢?為此就要藉由電視從不打烊的收視,廣播空中相會的方式,及網路無遠弗屆的特質,一一建構起「民俗農村節目」、「民俗農村之音」與「民俗農村網誌」。擴大民俗農村的視、聽、閱者版圖,民俗文化的需求面也將隨之增加。

藉收媒體果效,最終目標要吸引年輕族群加入,完成薪火相傳。為吸引年輕族群加入,各民俗項目除保存與發揚外,也應勇於實驗與轉型。轉型包括持續創作出具時代性的劇本、曲目,服裝造型亦令一新耳目。如此既留下傳統民俗的古質素與語法,且能拓展多元的可能性,由逆境轉為順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