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翁金珠六日上午在民進黨黨團幹事長賴清德等人陪同下召開記者會,譴責馬政府去年上台迄今的諸多侵犯人權行徑,已經讓台灣的人權指標倒退回當初的戒嚴時代。翁金珠隨後以被害人的身分,前往北檢遞狀,正式控告馬英九、劉兆玄、蔡朝明、廖了以與王卓鈞等五人,涉嫌觸犯「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權力傷害罪」(刑法第277條第一項、第134條第一項及第13條第二項),籲請檢方偵辦。
翁金珠強調,自從1106圍城行動受傷以來,她遵照醫師囑咐專心養傷,但是這段期間眼見著馬政府不僅沒有改善對人權的侵犯,從押人取供到驅逐野草莓學運等,反而變本加厲,實在讓她無法坐視,才毅然在銷假上班後提出控告。
翁金珠指出,1106當天的流血衝突其實不應該發生,國會議員帶領群眾走上街頭,目的只是為了讓執政者聽到不一樣的聲音,孰料馬政府親中媚共的程度無以復加,居然以組織性的警察暴力進行不必要的鎮壓。而這幾位首腦人物在下令警察強勢作為之時,絕對了解在當時的氣氛之下,強勢鎮壓極可能引發流血衝突,甚至波及無辜,因此包括馬英九在內的這些決策人士,顯然已經觸犯「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權力傷害罪」,而左上臂因此遭警察踩成粉碎性骨折的翁金珠本人,就是活生生的受害例證。
翁金珠說,陳雲林在台的整體維安工作由國安局統一負責,國安局則是隸屬於國家安全會議的組織,國家安全會議主席則為總統,因此控告馬英九與蔡朝明;至於劉兆玄、廖了以與王卓鈞等三人,則是警政單位與其上級單位,警方執勤過當,絕對與行政院長、內政部長及警政署長有密切關係,因此對該等五人提出告訴。而從事件之後國安與警政單位不僅沒有檢討,現場多位指揮官甚至還升職的情況研判,足證強勢鎮壓的命令一定是來自決策單位。
翁金珠表示,她從政二十餘年,一向不喜興訟,也知道在目前的政治環境之下,司法向馬政府俯首稱臣,提告未必會有結果,但是希望藉此給馬政府一個警惕,盼望馬政府在一連串的侵害人權動作之後,能夠有所節制,不要以司法為名進行政治鬥爭,也不要效法中國無視人權價值,扼殺無數台灣人多年來的奮鬥成果,再度讓台灣淪為威權體制下的禁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