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救失業特別預算 獨漏文化藝術工作者
刊載者:翁金珠委員
刊載日期:2009/03/05
立法委員翁金珠國會辦公室新聞稿
近日行政院所提出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特別預算案中,有關「培育優質人力促進就業」計畫項目下,有農業、體育、科技等領域專業人員之就業、訓練進修等措施,卻未見任何有關「文化藝術工作者」的就業計畫,忽視文化工作者同樣面臨失業狀況,以及文化所扮演台灣經濟復甦的長期角色。
翁金珠委員於立法院財政聯席委員會(3/4)及經濟委員會(3/5)分別向經建會主委及副主委提出質詢,要求行政院應於99年度之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特別預算案中,效法美國總統小羅斯福於1935年第二階段的「文化新政」,拿出整體公共投資經費資助文化工作者,創造文化藝術工作者的就業機會。
翁金珠委員表示,為協助台灣文化藝術工作者度過景氣蕭條所造成的藝文寒冬,本人已在財政聯席委員會的特別預算審查時提出決議文,要求行政院規畫「文化紮根」計劃,而經建會主委與副主委均同意且贊同該計劃的重要性與必要性,並表示會在下年度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特別預算案編列相關經費。
翁金珠委員認為,政府既然提出特別預算編列要救經濟,則應效法小羅斯福所提出包括聯邦藝術計畫、聯邦劇場計畫、聯邦音樂計畫、和聯邦作家計畫等措施,藉此搶救失業的文化藝術工作者,亦可藉由表演、藝術、文字、音樂穩定民心,增進公共藝術發展,將文化扎根台灣,未來更將成為重建台灣的文化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