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次江陳會協議不送審 綠委轟
刊載者:翁金珠委員
刊載日期:2009/04/11
【2009-04-11 自由時報 焦點新聞 羅添斌、曾韋禎、林毅璋】
兩岸兩會的江陳會談期間,曾各自安排兩岸領導人會見行程,但第三次江陳會談期間將不會安排高層會面;若是雙方磋商順利,正式會談時間可能比原訂的五月初更早。
不安排見胡 會談時間可能提前
對馬政府定調,第三次江陳會所簽三項協議「無修法必要」,不用送立法院審查,只需備查即可。民進黨立委昨痛批馬政府踐踏民意、藐視國會,「立院可以關門了」。國民黨立委則認為,依法只要送立院備查即可。
海基會副董事長兼秘書長高孔廉赴上海完成預備性磋商的先期討論後,昨天指出,海協會已同意三次江陳會在南京舉行,外界推測會談會在五月上旬舉行,「若雙方業務性磋商完成,不排除提前」。
對為何選南京?未來是否也會選在北京之外地點?高孔廉表示,兩岸協商已正常化、制度化,以後每年都會有二次會談,「希望能夠降低政治敏感度」,選北京以外地點,「他們的中央領導也不必特別來進行會面」。
第四次江陳會談是否可能依此模式在台北以外地點舉行,高孔廉表示不排除,兩岸地理範圍差距很大,將來雙方還要協商,也希望不一定都在台北。
民進黨團幹事長李俊毅抨擊,第三次江陳會將簽署兩岸司法互助、擴大定期航班與金融合作三項協議,還可能提及ECFA,關係國人重大權益,政府若堅持傲慢拒送立院審查,民進黨團將發起抗爭。
立委陳亭妃批,國民黨立委席次高達四分之三,還不願將協議送立法院審查,完全把立法院踩在腳下。立委翁金珠表示,民進黨團在立法院提出「台灣與中國締結協議處理條例草案」,明訂兩國協議若涉國防、外交、財經等重大事項,閣揆應在簽署前先向立院報告,已經在立法院程委會被國民黨團擋了十九次。
陸委會則說,第三次江陳會規劃簽署的各項協議,協議內容涉及修法部分,送立法院審議,若未涉及修法,則送立法院備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