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壓電塔施工未申請路權抗爭再起
刊載者:翁金珠委員
刊載日期:2009/04/16
【2009-04-16 民眾日報 彰化新聞 】
北斗地區反高壓電自救會員不滿台電違反協議偷偷施工,昨到工地抗議。(記者羅廷媚北斗攝)
【記者羅廷媚北斗報導】北斗、田尾地區反34.5萬伏特超高壓電設置自救會,因不滿台電人員違反4月8日在立法院協調暫停施工協議,昨在縣議員李俊喻、立委翁金珠及蕭景田助理帶領下,先到北斗分局陳情,要求警方制止未申請路權違法施工的台電工程,接著又前往正在施工的工地抗議台電目無法紀,抗議民眾指出,如果台電在適法性問題未釐清之前再度偷偷施工,後果將自行負責。
北斗區反超高壓電自救會總幹事陳義銀指出,,台電公司興建南投-彰林超高壓電34.5萬伏特輸電線與電塔,在彰化地區引起極大爭議,該電塔施工過程也未與田中、社頭、北斗、田尾等地區民眾進行協調溝通,該設施也將影響民眾健康,同時造成沿線房地產價值下降,更破壞環境景觀與地區發展,為此在翁立委的協助下,8日上午百餘位自救會會員前往立法院與台電高階舉行協調會,同時做出該電塔未與民眾協商之前,不得逕自施工,此決議並獲縣籍各政黨立委共同簽名提案。
自救會員不滿指出,當天台電施工單位接獲上級通知有暫時停工,但9日開始卻又復態故萌,根本毫無誠信,為此,昨日昨日上午自救會員在縣議員李俊喻等人帶領下,先到北斗警分局遞陳情書,在台電未合法申請路權之前,要求警方制止高壓電塔施工。
包商無視民眾抗議,仍在眾目睽睽下繼續啟動怪手施工,更引發自救會員憤怒,警方怕雙方引起激烈爭執衝突,立即將抗爭民眾架開,最後在李議員協調下,要求民眾暫停抗爭,而台電也必須等取得合法施工程序後才能動工後解散抗爭的民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