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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廣告登台 周四審查 刊載者:翁金珠委員 刊載日期:2009/06/01

【經濟日報╱記者陳亮諭╱台北報導】 2009.06.01

行政院即將開放陸資來台投資,立法院排定本周四(4日)委員會再度審查開放大陸廣告登台。民進黨立法院黨團仍持反對態度,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表示:「阿共仔廣告進來,舖天蓋地的,萬一被收買了怎麼辦?」

開放大陸商品或服務在台刊登廣告,條文審查並不複雜,只消刪除一個條文。現行的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定,大陸地區物品、勞務、服務或其他事項,必須先取得「許可」才能在台灣上廣告。刪除該條文就行。但該案在立法院已歷經八次退回程序委員會。

立法院本會期將在6月16日結束,如果來不及在本會期三讀,會跟不上兩岸經貿開放腳步。國民黨立委黃義交等33人提案修法,讓兩岸商品廣告,回歸一般法律管制及市場供需機制。

黃義交認為,兩岸物品及服務等行業互通促銷,須仰賴媒體廣告作為渠道。何況不讓大陸地區各項商品服務業者在台上廣告,也使得國內媒體錯失廣告商機。

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表示,民進黨對兩岸事務非全然反對,須站在制高點看兩岸的互動;之前黨團大會針對該草案討論,持反對立場,擔心廣告控制媒體。

他認為,從馬政府置入性行銷來看,難保大陸廣告許可限制取消後,媒體報導或是電視強力播送下,不知不覺中意識形態就被潛移默化,該草案須經嚴謹討論。

民進黨立委翁金珠隸屬內政委員會,她主張,新聞局應對大陸廣告採事前審查制度,因台灣廣告登陸,也會限制不得出現國旗等要求,應先過濾出主權意識及對國內產業有影響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