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文消費抵稅 財政部堅不妥協
刊載者:翁金珠委員
刊載日期:2009/12/11
2009-12-11╱自由時報╱第A11版╱生活新聞╱趙靜瑜
〔記者趙靜瑜╱台北報導〕藍綠立委幾乎同一陣線,贊成文建會所提每人一年藝文消費一萬兩千元上限抵稅,唯獨財政部堅決反對!文建會主委盛治仁表示,會立刻與財政部長李述德溝通。
被文建會視為必須執行的馬總統重點政策「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草案」,昨天繼續審議。行政院版第二十五條規範以抵稅方式鼓勵企業購買本土文創事業展演門票,捐贈學生或弱勢團體,帶動藝文產業發展,立委管碧玲質疑,企業買門票送弱勢團體會有重複抵稅的可能性,建議回歸所得稅法列舉藝文免稅項目,結果將在下週繼續討論。
對於成立財團法人文化創意產業發展基金會,立委翁金珠與管碧玲都不贊成,認為過去這些基金會只是養人,績效不彰。
文建會一處處長方芷絮則提出強化國發基金文創投資機制,計畫由文建會、經濟部、新聞局與國發基金成立文創投資審議委員會,負責兩百億基金運作,不要讓文創業者「看得到吃不到」,初步已獲得國發基金的認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