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妻當副縣長 內政部:共同生活則違法
刊載者:翁金珠委員
刊載日期:2009/12/21
2009-12-21╱中央社╱國內政治╱中央社記者陳俊諺台北21日電
(中央社記者陳俊諺台北21日電)花蓮縣長傅崐萁任命剛離婚的前妻徐榛蔚擔任副縣長,今天引發立委關注。內政部政務次長簡太郎表示,若兩人仍具有共同生活的家屬關係,仍會違法。
對於外界質疑傅崐萁人事任命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傅崐萁表示,兩人已辦妥離婚手續,「這項任命絕對符合法令規定」。多名立委上午在內政委員會對此事表達關注。
簡太郎表示,傅崐萁如任命其配偶或共同生活的家屬為副縣長,會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兩人若已辦理離婚,就無「配偶」問題。不過內政部會持續觀察兩人是否持續共同生活,不僅是住在一起,也包括經濟等層面。
他也表示,傅崐萁任命案目前雖無違法,但道德上確實不宜。
立委翁金珠說,傅崐萁任命徐榛蔚,是想循前台東縣長吳俊立任命前妻鄺麗貞為副縣長的模式,內政部應修法,以避免類似事件再度重演。她也說,離婚代表感情決裂,傅崐萁卻又任命前妻輔佐政務,不合常理,懷疑兩人是假離婚。
簡太郎表示,確實需要修法,不過兩人是否假離婚,要由司法認定。
立委吳育昇則說,內政部應表達不同意人事任命的立場。簡太郎表示,人事任命屬地方自治事項,內政部無權否決。9812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