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兩岸開放的民主監督 刊載者:翁金珠委員 刊載日期:2010/05/19

案由:本院翁委員金珠,檢視馬政府上任兩年來,行政機關自行透過修、訂行政命令,在毫無監督下推動傾中政策,經統計至少修改三百七十三項行政命令放寬兩岸政策,其中只有十四項經立法院審查,且高達七項被認定違法,違法比例竟高達五成,行政機關也未作任何修正,政府單方面決策,完全忽略民意、民主機制,無疑是台灣民主的大倒退。特此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馬政府上任這二年以來,政府透過修、訂行政命令,在毫無監督下推動傾中政策情形,其中與「大陸地區」相關的行政命令,兩年來就多達三百七十三項,卻只有十四項經立法院完成審議,其中多達七項被認定違反現行法令,違法比例竟高達五成,且行政機關卻遲遲未依立法院決議修正,不但違法,也涉違憲。

二、政府透過自行修、訂行政命令方式,開放中國白領階級、專業人士來台工作,甚至還開放中國產製之人類血清進口等行政命令。將原先許多原屬該主管機關的法定職權,只須內政部或陸委會修訂兩岸相關許可辦法,規避國會在修法過程的實質監督,大開後門。

三、依照現行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十章有關行政命令審查規定皆有明確訂定,但行政機關卻單方面直接以公布行政命令來執行其兩岸政策,違法迴避立法機關的監督,完全忽視民意與民主機制,可說是台灣民主的大倒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