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委:毀形象 朱雲鵬應辭職
刊載者:陳亭妃委員
刊載日期:2009/04/24
【2009-04-24 台灣時報 政治 張振峰 】
〔記者張振峰台北報導〕媒體日前報導,朱雲鵬帶著女友蹺班出遊,還被拍到在上班日搭高鐵南下等情事;劉兆玄也嚴厲斥責朱,要求以後不得再犯。民進黨立法院黨團昨天指出,「政務人員法」草案規定,政務人員若因言行重大瑕疵,影響其聲譽及政府形象,應辭職,呼籲行政院長劉兆玄慎重處理,政務委員朱雲鵬應該辭職。
民進黨立委陳亭妃、蘇震清代表民進黨團召開記者會指出,日前送到立法院審議的「政務人員法草案」第二十一條第三款規定,政務人員因言行重大瑕疵,影響其聲譽及政府形象者,應辭職以示負責,若依此標準,朱雲鵬應該請辭,呼籲劉兆玄慎重處理此事。
陳亭妃指出,政務人員是政府機關的表率,一舉一動會影響台灣人民的觀感,希望劉兆玄拿出魄力,該怎麼處理就怎麼處理,整頓所有政務人員,讓台灣人民有信心。
陳亭妃表示,馬英九任市長時市府有官員也在上班時間跳韻律舞,馬英九說用人「德大於才」,但朱雲鵬事件發生後,卻沒看到行政院有任何處理,政務人員應該是政務人員的表率,是會影響民眾觀感,呼籲劉兆玄、馬英九,朱雲鵬事件該怎麼處理就處理,這樣台灣人民才有信心。
蘇震清表示,馬英九是講一套做一套,朱雲鵬事件是不得再犯,其他人會不會有樣學樣,認為可以有一次犯錯的權利,劉內閣應該拿出戰鬥力沒有什麼不得再犯,只有下台負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