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語用字教長霧煞煞
刊載者:陳亭妃委員
刊載日期:2009/10/13
【2009-10-13 聯合報 教育 記者陳智華/台北報導 】
教育部日前公布台灣第三批閩南語推薦用字,「大官」和「大家」的意思是公公和婆婆,立法委員陳亭妃昨天詢間教育部長吳清基這兩字要怎麼念,吳清基卻照字面意思解釋為大官和大家。
陳亭妃指出,教育不能這樣搞,要怎麼教,連部長都不知道,希望教育部檢討一下,不要將台語文搞得「四不像」。
教育部月初公布第三批台灣閩南語推薦用字,「燒聲」應該寫「梢聲」、「嗆聲」應該寫成「唱聲」、「雞婆」則為「家婆」,「水蛙」應為「水雞」,公公是「大官」為公公,婆婆是「大家」。
台中教育大學台語系教授洪惟仁說,「大官」、「大家」除考證聲韻學,台灣過去文獻,就有這種寫法。
教育部國語會執行秘書陳雪玉指出,中國古籍原先就將公公婆婆稱為官和家,她表示,宋朝王楙「野客叢書」中指婦人稱翁姑為「官」、「家」;晉書列女傳「孟昶妻周氏」篇,也有將婆婆稱為「家」的用法。
她表示,為推廣台灣閩南語教學,改善坊間本土語言教材各版本用字紛雜不一,前年及去年5月公布台灣閩南語推薦用字第一批300字詞及第二批100字詞,最近公布第三批推薦用字有300字詞,一共是700字詞。
陳雪玉說,第三批公布推薦用字,除多為生活常用詞,與華語詞的寫法較有差異,公布之後,各界不同意見不少,除現場教學人士,還有家長或民間人士。她強調,教育部歡迎民眾上網反映意見,一旦數量達到某個程度,教育部將交由專案小組討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