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川地租戶失農保 立委不排除發動抗爭
刊載者:陳亭妃委員
刊載日期:2009/12/01
【2009-12-01 自由時報 國際財經 曾韋禎 】
〔記者曾韋禎╱台北報導〕本報昨日獨家報導,河川地承租人原可用佃農身分加入農會、參加農保,但此身分將不被承認,排除於農保之外。民進黨立委陳亭妃痛批,政府此舉徒增民怨,若無法還他們農民身分,不排除發動權益受損的農民走上街頭抗議。
陳亭妃指出,過去向河川局申請使用許可證從事耕種的農民,比照租賃關係,被視為佃農,可加入農會、參加農保,這是農委會在一九八九、九○年再三保證的。但水利署卻在今年八月二十一日,將此行為解釋為公法上的單方面行為,而非租賃行為。據此,農委會遲至十一月六日發函給各縣市政府、省農會,取消河川地承租人的佃農身分,只將現有承租戶的農保資格延續至許可證使用截止日前。
陳亭妃痛批,研考會剛公布十大民怨,水利署、農委會等高層卻不思民間疾苦,僅憑一紙公文就取消河川地承租人的農保資格,這些人可能已保一輩子農保,也是實際從事農耕的弱勢農戶。陳指出,許多縣市政府、農會尚不敢發佈此訊息,就是怕影響選舉。農委會竟然要受影響農民,改去承租其他農地,以符農保資格。陳亭妃斥農委會「沒有血淚!」
陳亭妃表示,可能有萬餘名農民受到影響,無法再投保農保。陳亭妃要求農委會統計有多少人權益因此受損,並立即尋求補救之道,否則不排除號召發動權益受損的農民走上街頭抗議。
農委會:許可證期限內 仍有農保資格
農委會昨天則表示,凡以河川公地種植許可證,依佃農身分申請參加農保者,只要在河川公地種植許可證期限內,合法從事農作的農民,農保資格不會受到影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