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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民被迫限水休耕 休耕補助不能被坑 刊載者:陳亭妃委員 刊載日期:2009/12/22

近期南部缺水嚴重,總統府高層也緊急在上周召開國安高層會議,會中決議,嘉南地區的一期稻作,明年1月開始休耕6個月,經濟部也隨即公告:曾文水庫、烏山頭水庫集、白河水庫灌區明年一期稻作須辦理停灌,同時比照93年標準給予停灌補償。然此一政策對靠種田維生的農民影響甚大,主因是嘉南平原,價格特別好,可以養活一家人,立委陳亭妃評估大台南地區有將近二萬公頃農田,會面臨非自願性休耕帶來的衝擊。

立委陳亭妃指出南部農民向她陳情反映,由於一期稻品質較好,平均每分地可收成近二萬元,扣掉種植成本,農民有近一萬元收益;但本次休耕補助雖然比照93年石門水庫非自願性休耕補助,每分地能領6000元補助,但休耕期間農民必須進行農機翻耕二次、種綠肥,在加上啟動引擎抽水源的電費,若扣這些附加成本,農民真正獲得的補助大概僅剩二、三千元,計算下來農民因被迫休耕最後權益損失可不小。

立委陳亭妃認為此次休耕係大環境天然氣候因素,為了配合政府的抗旱政策農民完全沒有選擇的餘地,而政府不能因為解決缺水問題而犧牲罔顧農民生存權益。她要求中央既然作出非自願性休耕政策,就必須要有完整的配套措施,而唯一的原則就是不能損害農民既有權益,不能單單僅宣示要比照93年石門水庫休耕補助標準,必須重新訂出適用南部地區因應抗旱的休耕補助標準,且要將農機翻耕、施重綠肥、抽水的電費等附加成本,由政府完全吸收,並評估出每位農民在一期稻作原本收益,而補助金額絕對不能低於農民原本收益,這樣才能確保農民生存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