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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備私有地種植 水利署挨批管太多 刊載者:陳亭妃委員 刊載日期:2010/03/23

【2010-03-23 台灣時報 地方焦點 鄭德政 】

〔記者鄭德政南市報導〕立委陳亭妃近日接獲民眾陳情,指水利署要求全國私有河川地所有人要馬上向河川局報備,申請種植的相關植物。據她了解,截至目前為止,水利署總共發出六千七百六十五件要求報備的通知函。陳亭妃質疑,這些全部都是私有地,水利署各河川局僅憑一張公文,就要地主申報自己所種植的植物,是否管太多?

陳亭妃指出,水利署各河川局有很多河川巡守員,這些巡守員在幹什麼?難道他們不知道私有河川地種植哪些植物?水利署為何如此擾民?水利署一紙公文,搞得大家人仰馬翻,讓私有河川地主人心惶惶。

陳亭妃指出,為何私有地種植的植物要向水利署報備,主要原因是水利法第七十八條之一規範不清楚,未界定到底是私有地還是公有地?且水利署第一時間不但沒將相關問題提出檢討及進行法規修正,就把責任全部歸咎在人民身上,讓地主情何以堪!

針對此一問題,陳亭妃提出兩大要求:一,請水利署立刻停止尚未發出的清查通知函。二,請水利署主動派員了解再彙集成冊,千萬不要再作擾民動作。

陳亭妃請水利署立刻收回已發出六千七百多件私有河川地種植報備通知函,並要求水利署以主動查訪來取代被動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