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6-17╱自由時報╱第A02版╱焦點新聞╱邱燕玲
【記者邱燕玲╱台北報導】馬政府聲稱簽署ECFA後將送立院審議,國民黨團書記長林鴻池昨指出,ECFA類似「準條約」,簽署後送到立法院審議,只能針對全案「贊成」或「反對」,「無法逐條、逐項表決」,因此也無法重啟談判。
藍主張類似「準條約」二讀即可
民進黨立委陳亭妃痛批,馬政府不要只想讓ECFA到立法院過過水,就要把台灣經濟賣掉,民進黨絕不會同意。
對立法院長王金平主張ECFA應按蕭萬長任閣揆時所提「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訂定協議處理條例草案」機制處理,林鴻池認為「多此一舉」,畢竟時空環境已不同,按立院現行的處理程序即可。
林鴻池指出,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七條,除法律案、預算案應經三讀會議決外,其餘均經二讀會議決;兩岸簽署的ECFA類似「準條約」,只要經立法院二讀即可。未來ECFA送到立法院,會先在委員會中廣泛討論,決定「贊成」或「反對」,送到院會二讀時,也只能針對全案表示「贊成」或「反對」。
綠痛批馬政府 只想到立院過水
林鴻池強調,早收清單是經雙方談判出來的,除非立院決定對ECFA整個否決,否則對ECFA的內容「幾乎無法修改」、「無法逐條、逐項表決」,因為這類似國與國之間簽訂的條約,所以也無法重啟談判。
陳亭妃則指出,國民黨執政後,對中國態度極為軟弱;立法院做為國會監督的角色,應訂定一審查程序與細則,否則ECFA未審查通過就不應簽署!
促訂審查程序與細則 嚴格把關
她表示,經濟部報告指ECFA「協議簽署後,雙方應各自完成相關程序並以書面通知另一方,本協議自雙方均收到對方通知後次日即生效」,但這「相關程序」目前並不清楚,她質疑「難道送來立法院過個水就可以嗎?」
陳亭妃強調,若只送到立法院過過水,就把台灣的經濟賣掉,民進黨絕對無法接受,如果立院審查ECFA沒有詳細的處理程序,國民黨宣稱的國會審查也只是玩假的,唬人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