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事件應修農再條例
刊載者:陳亭妃委員
刊載日期:2010/07/21
苗栗大埔徵地引爭議,民進黨立院黨團昨天上午召開記者會表示,日前通過的農村再生條例是惡法,才會讓苗栗縣長劉政鴻有此作為,行政院長吳敦義應要求劉政鴻停止一切動作,並修改農再條例;農再條例第十七條給了地方政府圈地的空白授權,如果不修改農再條例第十七條,大埔徵地的事件還恐怕會一再重演。
民進黨立委陳亭妃表示,大埔事件演變至今,行政院不得不跳出來,但是仍是在騙農民,政院說若劉政鴻不願接受協調把徵收範圍縮小,只好請相關人員依據程序提出訴願,或者在行政法院尋求適當裁判,這就是在騙,只不過給短暫安撫,但對農民沒有幫助。
陳亭妃指出,劉政鴻所有的動作持續在進行,等到行政訴願完成之後,劉政鴻整個動作也完成了,他整個徵地、甚至整地的工作都完成了,那大埔農民怎麼辦?行政院到目前為止還是在說謊,吳敦義如果有魄力,應該要求劉政鴻在沒有處理好爭議前,停止所有動作。
(資料來源:2010/7/21台灣時報張振峰報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