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習方案/逾百家機構違規 教部沒罰則
刊載者:陳亭妃委員
刊載日期:2010/10/21
【2010-10-21 自由時報 生活新聞 顏若瑾 】
〔記者顏若瑾╱台北報導〕為了搶救失業,政府去年四月推出第一階段大專畢業生至企業職場實習方案,該案已在九月三十日執行完畢。立委陳亭妃昨批評,計有一○八家實習機構發生違規情事,教部卻無嚴格處罰。教部表示,已函文要求相關機構改善,並輔導實習員轉介,未改善者將追回經費。
由於違規廠商不乏知名企業,陳亭妃要求公布違規廠商名單,避免學員二度傷害,教育部技職司副司長李彥儀卻說,機構是由教育部審核資格,教部已對違規機構祭出處理,依據政府資訊公開法,不便公開機構名單。
立法院教育委員會昨天審查民國一百年度教育部所屬單位預算。根據教育部統計資料指出,在一○八家機構中,發生勞資糾紛、未按時發放薪資及年終獎金等違規情事最多,各有二十三家;另有企業名稱與勞保投保名稱不同、勞健保投保問題、請款不實、聘用原有員工為實習員,以及大量解僱事件等問題。
陳亭妃指出,教育部僅凍結這些違規企業「後續」媒合資格,而無任何罰則,甚至已經發出九千萬元經費給這一○八家違規機構;為了避免企業違規卻可繼續獲政府補助,要求教育部全面檢討審核機制,訂定罰則。
教部︰未改善者會追回補助
李彥儀說,對於機構發生違規情事,教育部會先發函要求企業改善,並請學校追蹤輔導,若企業改善則不追究;未改善者,會停止並追回補助,同時輔導實習員轉介至其他機構繼續實習。
